期限与顺延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07:39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则:“交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税务机关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确认的期限,交纳或许解缴税款。”
“交税人因有特别困难,不能如期交交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同意,能够延期交交税款,可是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规则:“交税人未按照规则期限交交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则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交纳外,从滞交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规则:“交税人有必要按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税务机关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确认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照实处理交税申报,报送交税申报表、财政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交税人报送的其他交税材料。”
“扣缴义务人有必要按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税务机关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确认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照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陈述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由此可见,《税收征管法》法令条文中屡次呈现“期限”这个词。为了和《税收征管法》的法令条文规则相配套,以便税务机关和广阔交税人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则期限的最终一日是法定度假日的,以度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终一日;在期限内有接连3日以上法定度假日的,按度假日天数顺延。”
这是专门为处理“五一”、“十一”等长假与法定期限的对立作的规则,明确提出了“顺延”这个词。那么,在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怎么正确理解“顺延”这个词呢?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则,只要期限内有接连3日以上的法定度假日的,才能够按度假日天数顺延;假如仅是期限内的法定度假日的天数超越3天,可是并非接连的,则不能予以顺延。例如:税务机关要求交税人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处理验证手续,因为5月1日至5月7日是法定度假日,且是接连的,因而该期限能够顺延7天,即验证期限延长到5月27日。
假如接连法定度假日超越3天,可是期限内的接连度假日未达3日以上,也不能顺延。例如:税务机关要求交税人于4月2日至5月2日处理验证手续,因为5月1日开端了为期7天的度假,可是在该期限内只触及5月1日和5月2日两天,因而,只能适用第一种景象的规则,以度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终一日,即5月8日为最终一日。
“交税人因有特别困难,不能如期交交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同意,能够延期交交税款,可是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规则:“交税人未按照规则期限交交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则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交纳外,从滞交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规则:“交税人有必要按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税务机关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确认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照实处理交税申报,报送交税申报表、财政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交税人报送的其他交税材料。”
“扣缴义务人有必要按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税务机关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确认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照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陈述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由此可见,《税收征管法》法令条文中屡次呈现“期限”这个词。为了和《税收征管法》的法令条文规则相配套,以便税务机关和广阔交税人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则期限的最终一日是法定度假日的,以度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终一日;在期限内有接连3日以上法定度假日的,按度假日天数顺延。”
这是专门为处理“五一”、“十一”等长假与法定期限的对立作的规则,明确提出了“顺延”这个词。那么,在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怎么正确理解“顺延”这个词呢?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则,只要期限内有接连3日以上的法定度假日的,才能够按度假日天数顺延;假如仅是期限内的法定度假日的天数超越3天,可是并非接连的,则不能予以顺延。例如:税务机关要求交税人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处理验证手续,因为5月1日至5月7日是法定度假日,且是接连的,因而该期限能够顺延7天,即验证期限延长到5月27日。
假如接连法定度假日超越3天,可是期限内的接连度假日未达3日以上,也不能顺延。例如:税务机关要求交税人于4月2日至5月2日处理验证手续,因为5月1日开端了为期7天的度假,可是在该期限内只触及5月1日和5月2日两天,因而,只能适用第一种景象的规则,以度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终一日,即5月8日为最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