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状况不好就可以裁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21:51我是IT职业的技能人员,2001年,我被某网络公司聘用为该公司技能工程师并与公司签订了劳作合同,合同期限至 2004年12月31日止。但是本年上半年,公司运营情况发作严重困难,公司决议采纳裁人办法。不久公司拟定并发布施行了《公司裁人规则》,该《规则》要求各部分主管对本部分员工进职事务查核,以查核成果为参阅按原有员工的40%上报削减员工名单,并说到:"在公司运营情况发作严重困难时,公司能够削减人员,但应提早30日告诉被削减员工,并依照有关法令规则发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该规则正式出台后,各部分均裁掉了40%的员工,我是本部分中被削减的一员。这个月,公司的人事部找我说话,解说裁人是迫于公司的经济情况,是公司经济裁人,并奉告30天后两边劳作联系免除,公司会依照有关法令规则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听了这些话,我也觉得很冤枉,我在公司作业至今一向不遗余力,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裁人合法吗?
回答剖析
你公司的裁人契合法令规则的经济性裁人的条件,但公司的裁人程序却不合法,该行为归于恣意裁人,因而你公司应当吊销其裁人决议,持续实行与你的劳作合同。
所谓经济性裁人,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生产运营情况发作严重困难,为改进生产运营情况而解雇成批人员。经济性裁人是用人单位战胜运营困难的内涵需要和一般作法,法令予以答应。但裁人一起涉及到被裁劳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平衡用人单位与被裁劳作者两者的权益,法令对用人单位裁人作了一些适度的约束。我国经济性裁人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生产运营情况发作严重困难,确需削减人员。假如不具有裁人条件,在裁人程序中将会被工会或许整体员工及劳作行政部分驳回;假如具有了裁人条件而不契合裁人的程序,劳作者能够经过向劳作监察部分告发或请求劳作裁定的方法使裁人决议被吊销以保护本身合法权益。相关法令标准
《企业经济性削减人员规则》第四条规则,我国经济性裁人的程序是:"(1)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许整体员工阐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运营情况的材料;(2)提出削减人员计划;(3)将削减人员计划寻求工会或许整体员工的定见,并对计划进行修正和完善;(4)向当地劳作行政部分陈述削减人员计划以及工会或许整体员工的定见,并听取劳作行政部分的定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发布削减人员计划,与被削减人员处理免除劳作合同手续,依照有关规则向被削减人员自己付出经济补偿金,出具削减人员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