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08:07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是专项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所共用部位一般包含:住所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以及野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备设备一般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管理办法有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适用范围
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是专项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所共用部位一般包含:住所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以及野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备设备一般包含电梯、消防设备、路途、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备设备及其运用的房子、监控体系等。
二、交纳规范
商品住所的业主、非住所的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所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地区状况,合理确认、发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并当令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依照下列规则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
(一)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依照多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所专项修理资金。
三、费用分摊
商品住所之间或许商品住所与非住所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依照各自具有物业建筑面积的份额分摊。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依照所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份额分摊。
其间,应由业主承当的,再由相关业主依照各自具有物业建筑面积的份额分摊。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所或许非住所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先依照建筑面积份额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间,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依照所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份额分摊。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在日常的日子中,咱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常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咱们需求协助的时分运用法律常识来保护自己权力。假如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听讼网站进行法律咨询,咱们将有律师给你供给专业的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