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有死刑复核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05:4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刑事案子是有统辖权规则的,统辖有级别统辖、地域办理等,而死刑案子是需求进行复核的,经假如是履行死刑的,需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那么省高院有死刑复核权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省高院有没有死刑复核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子是有复核权的,例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由高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案子,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履行的案子,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省高院有没有死刑复核权”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子是有复核权的,例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由高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省高院有没有死刑复核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子是有复核权的,例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由高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案子,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履行的案子,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省高院有没有死刑复核权”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子是有复核权的,例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由高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