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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村养老保险如何延时缴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2:13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系统,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市出台了《南宁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养老保险试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根据规则,农民工根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自己一同担负,个人缴费份额为5%;用人单位缴费份额为15%。6个月内有必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市乡村养老保险怎么延时缴费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系统,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市出台了《南宁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养老保险试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根据规则,农民工根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自己一同担负,个人缴费份额为5%;用人单位缴费份额为15%。
6个月内有必要参保
《方法》规则,凡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6个月内,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农民工处理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缴费手续。
农民工根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自己一同担负,缴费份额为20%。新参保农民工以其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收入为缴费基数,无法确认上年度月平均薪酬的,以参保当月薪酬收入为缴费基数,但缴费基数不能低于缴费时当地员工月最低薪酬标准,个人缴费份额为5%;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付出的农民工薪酬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份额为15%。农民工个人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未处理社会保险挂号或已处理社会保险挂号但没有给农民工处理参与养老保险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在《方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农民工参与根本养老保险手续,并按规则为农民工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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