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应该如何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6:23现在,我国已参加的世界性知识产权维护条约有两个:《巴黎条约》和《专利协作条约》。依据上述两个条约的规则,关于一项涉外专利请求基本上能够采纳以下两种办法:即逐个国家请求和世界专利(PCT)请求办法 。
一、 逐个国家请求办法
选用该办法,请求人在《巴黎条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创造创造第一次提出请求后,在一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创造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同一请求人也可就其相同的创造创造在其他成员国提出请求(在后请求),这些在后请求被认为是与第一次请求同一天提出的。
注:依据我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则,请求人请求外国专利的,首要应当向我国专利局提出专利请求,然后方可请求外国专利。
二、PCT办法
选用该办法,请求人在《专利协作条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创造创造第一次提出请求后,在一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创造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再就其相同的创造创造在其他成员国提出请求,相同享有如《巴黎条约》所规则的优先权。选用该办法与逐个办法请求涉外专利的最大不同是:PCT办法请求由世界阶段和国家阶段两部分构成,而逐个办法仅由国家阶段一部分构成; PCT办法请求是首要进入由世界知识产权安排指定世界受理局完结世界阶段的检查,然后进入国家阶段由相应国家的专利机关进行检查,终究做出决议。
什么是PCT?
从称号上能够看出,专利协作条约是专利范畴的一项世界协作条约。自选用巴黎条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范畴进行世界协作最具有意义的前进标志。可是,它首要触及专利请求的提交,检索及检查以及其间包含的技术信息的传达的协作性和合理性的一个条约。PCT不对“世界专利授权”:颁发专利的使命和职责依然只能由寻求专利维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组织把握(指定局)。PCT并非与巴黎条约竞赛事实上是其弥补。确实,它是在巴黎条约下只对巴黎条约成员国敞开的一个特别协议。
PCT的意图
PCT的首要意图在于,简化曾经树立的在几个国家请求创造专利维护的办法,使其更为有用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系统的用户和负有对该系统行使办理职权的专利局。
在引入PCT系统前,在几个国家维护创造的仅有办法是向每一个国家独自提交请求;这些请求因为每一个要独自处理,因而,每一个国家的请求和检查都要重复。为到达其应有的意图,PCT提出:
——树立一种世界系统,从而使以一种言语在一个专利局(受理局)提出的一件专利请求(世界请求)在请求人在其请求中(指定)的每一个PCT成员国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