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3:22
因为各地的实际情况的不同,各个地区关于劳动法解雇补偿的相关规则也是有所差异的。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一些当地的规则吧,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深圳劳动法解雇补偿规则的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深圳劳动法解雇补偿的规则有哪些
(一)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够不经告诉即免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峻违背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渎职,假公济私,对用人单位利益形成严重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解雇员工须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劳动者自己
(1)劳动者患病或许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雇员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雇员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深圳劳动法解雇补偿的规则有哪些
(一)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够不经告诉即免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峻违背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渎职,假公济私,对用人单位利益形成严重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解雇员工须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劳动者自己
(1)劳动者患病或许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雇员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雇员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