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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19:39

赋闲稳妥金收取期限:  1、赋闲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赋闲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赋闲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赋闲稳妥金收取期限是多久?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赋闲稳妥金收取期限:
  1、赋闲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赋闲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赋闲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赋闲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从头作业后再次赋闲的,缴费时刻从头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能够与前次赋闲应当收取而没有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兼并核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赋闲金收取期限怎么确认?
  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与赋闲前缴费期限的长短有关,其核算方法如下:
  1.一般核算规矩
  缴费满1年以上的,累计缴费时刻满5个月,核定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为1个月。
  注:赋闲人员申领赋闲金条件之一是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现已交纳赋闲稳妥费满1年。
  2.特别条款
  依照以上方法核算,累计缴费时刻满5年缺乏10年,核算收取期限超越18个月的,按18个月核定;累计缴费时刻10年以上,核算收取期限超越24个月的,按24个月核定。
  也就是说,核算出来的成果为2-18个月以及24个月,没有1、19、20、21、22、23个月之期限。
  3.未领完期限的核算
  赋闲人员从头作业后再次赋闲的,其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能够与前次赋闲应当收取而未收取的赋闲稳妥金的期限兼并核算,但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从头作业后不满1年再次赋闲的,能够持续收取前次赋闲应当收取而没有收取的赋闲稳妥金,但收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4.视同缴费确定
  从业人员于1994年1月1日曾经依照国家规则核算的接连工龄或许作业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参与赋闲稳妥后实践缴费年限兼并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
  日常作业中,大众也用一些简略的话帮咱们总结了,能够做为参阅:
  交5个月领1个月,最长24个月;领完的不再核算,未领完的兼并核算,从头作业从头核算;94年前视同缴费。
  5.中止享用赋闲金景象
  核定的月数,不一定都能悉数享用,存在中止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景象:
  (一)从头作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用根本养老稳妥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越3次拒不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许组织介绍的恰当作业或许供给的训练的;
  (六)被判刑收监履行或许被劳动教养、强制阻隔戒毒期间内的;
  (七)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以上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常识,谢谢您的阅览,想了解更多内容,请持续重视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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