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据能证明配偶存在离婚过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03:19
现在的人经济条件都还不错,所以说又有才能找其他人发作婚外情乃至是重婚的,假如自己需求证明对方存在的婚姻差错的话,需求供给哪些类型的依据才行?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哪些依据能证明爱人存在离婚差错
(一)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法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书证的首要方法是各种书面或纸面文字资料,如合同、信函、电报、电传、图纸、图表等,但书证的详细物质载体不限于纸面资料,关于石碑、竹木等非纸类资料也可成为载体。
在离婚案子中,常见的证明一方差错的书证方法有:函件、保证书、产业约好、忠实协议、结婚证、公证书、借单、报案记载等。而书证的调取,既可所以当事人自行供给,也能够托付律师调取,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无法调取的,能够请求法院调取。
关于书证的检查,一般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
(1)检查书证制造者的真实性及其动机;
(2)检查书证制造的时刻、地址;
(3)检查书证是否进行过更改或假造;
(4)检查书证之间及书证与本案的关联性;
(5)关于调取的是副本或复制件的,留意检查其来历状况。
(二)依据
依据是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特点,即以其存在的外形、特征、质量、功能等来证明案子待证现实的物品,如物品的长、宽、高、质量、痕迹等特征。相关于书证来说,依据一般具有较为直观的特征。
在离婚案子中,常见的证明一方有差错的依据有:相片、毛发、性辅佐用具、施行暴力用具、留念物品等。关于依据的提取,相同可所以当事人自行供给,也能够托付律师调取,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调取的,能够请求法院调取。
关于依据的检查,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调查:
(1)检查依据的来历及取证方法;
(2)检查依据的真实性;
(3)检查依据与本案的关联性;
(4)关于调取的是复制品或相片的,应当阐明来历及原件寄存地址。
(三)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使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技术手法反映的图画和声响以及电脑贮存的数据,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视听资料具有直观精确、客观性强、信息量大、能接连展现运动画面等长处,在民事诉讼中很多运用。
在离婚案子中,常见的证明一方有差错的视听资料有:电话录音、手机录音录像、录音笔录音、摄像机摄像、针孔摄像头摄像等。关于视听资料的提取,多为当事人自行供给,也有托付律师调取。在实践中,还有不少托付私人侦探进行偷拍偷录的状况。
关于视听资料的检查,首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1)检查视听资料取证手法是否合法;
(2)检查视听资料自身是否经过修改;
(3)视听资料的内容与待证现实的关联性。
(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之外了解案子有关状况的人向法院就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现实所作的陈说或证词。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证人包含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一类是自然人证人。在实践中,单位证人的证词,由该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词即可;而自然人的证词,则一般要求出庭作证。
关于证人证言的检查,首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1)检查证言的来历,是直接见证,仍是道听途说;
(2)检查证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能人;
(3)检查证人与案子当事人的利害关系;
(4)检查证人证言是自愿仍是出于威逼利诱。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证明对方有婚姻差错的状况,那么能够直接经过文字图形的来进行确认或者是,相片,录像,口供,证人证言等,只需能够证明对方有婚姻差错的话,那么自己就能够要求补偿,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哪些依据能证明爱人存在离婚差错
(一)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法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书证的首要方法是各种书面或纸面文字资料,如合同、信函、电报、电传、图纸、图表等,但书证的详细物质载体不限于纸面资料,关于石碑、竹木等非纸类资料也可成为载体。
在离婚案子中,常见的证明一方差错的书证方法有:函件、保证书、产业约好、忠实协议、结婚证、公证书、借单、报案记载等。而书证的调取,既可所以当事人自行供给,也能够托付律师调取,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无法调取的,能够请求法院调取。
关于书证的检查,一般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
(1)检查书证制造者的真实性及其动机;
(2)检查书证制造的时刻、地址;
(3)检查书证是否进行过更改或假造;
(4)检查书证之间及书证与本案的关联性;
(5)关于调取的是副本或复制件的,留意检查其来历状况。
(二)依据
依据是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特点,即以其存在的外形、特征、质量、功能等来证明案子待证现实的物品,如物品的长、宽、高、质量、痕迹等特征。相关于书证来说,依据一般具有较为直观的特征。
在离婚案子中,常见的证明一方有差错的依据有:相片、毛发、性辅佐用具、施行暴力用具、留念物品等。关于依据的提取,相同可所以当事人自行供给,也能够托付律师调取,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调取的,能够请求法院调取。
关于依据的检查,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调查:
(1)检查依据的来历及取证方法;
(2)检查依据的真实性;
(3)检查依据与本案的关联性;
(4)关于调取的是复制品或相片的,应当阐明来历及原件寄存地址。
(三)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使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技术手法反映的图画和声响以及电脑贮存的数据,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视听资料具有直观精确、客观性强、信息量大、能接连展现运动画面等长处,在民事诉讼中很多运用。
在离婚案子中,常见的证明一方有差错的视听资料有:电话录音、手机录音录像、录音笔录音、摄像机摄像、针孔摄像头摄像等。关于视听资料的提取,多为当事人自行供给,也有托付律师调取。在实践中,还有不少托付私人侦探进行偷拍偷录的状况。
关于视听资料的检查,首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1)检查视听资料取证手法是否合法;
(2)检查视听资料自身是否经过修改;
(3)视听资料的内容与待证现实的关联性。
(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之外了解案子有关状况的人向法院就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现实所作的陈说或证词。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证人包含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一类是自然人证人。在实践中,单位证人的证词,由该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词即可;而自然人的证词,则一般要求出庭作证。
关于证人证言的检查,首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1)检查证言的来历,是直接见证,仍是道听途说;
(2)检查证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能人;
(3)检查证人与案子当事人的利害关系;
(4)检查证人证言是自愿仍是出于威逼利诱。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证明对方有婚姻差错的状况,那么能够直接经过文字图形的来进行确认或者是,相片,录像,口供,证人证言等,只需能够证明对方有婚姻差错的话,那么自己就能够要求补偿,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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