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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16:55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安排、国际安排颁布的科学、教育、技能、文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稳妥赔款;
(6)武士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干部、员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薪酬、离休薪酬、离休日子补助费;
(8)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则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与的国际公约、签定的协议中规则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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