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共同犯罪实行犯的犯罪未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3:40
司法实践中,违法未遂不只存在于独自违法之中,并且存在于一起违法之中。对一起违法中的一起施行犯而言,各共犯在片面上都具有直接施行违法的一起成心,客观上都施行了刑法规则的违法行为,各共犯的罪行和行为构成一个全体,这一特色决议了一起违法施行犯未遂问题的复杂性。对这一问题可分为两种状况加以评论。
  对成果犯而言,是以违法成果的发作与否作为区别既遂未遂的标志,例如偷盗、成心杀人等违法。在一起违法的一起施行犯中,一切共犯的行为是一个有机联络的全体,各共犯的行为都是处于全体行为的有机一致中,并且都是与违法成果具有因果关系的原因行为。在这种状况下,假如违法成果因为全体一起施行犯毅力以外的原因没有发作时,那么一切一起施行犯都构成违法未遂;假如违法成果没有发作是因为其间一个或几个人主动间断违法所形成的,则间断者建立违法间断,其他一起施行犯构成违法未遂;假如违法成果是其间一人或几个人的行为直接形成的,其他一起施行犯的行为并未形成违法成果,那么全体一起施行犯均应以违法既遂论处,而不能对后者以未遂论处。
  对施行犯而言,是以违法行为是否完结作为区别既遂未遂的标志,例如逃脱、强奸等违法。在这类违法里,各一起施行犯的行为具有不行替代的性质,因而,一起施行犯中各共犯在既遂或未遂上表现出各自的独立性。一个施行犯的既遂或未遂,并不能代表其他施行犯也是既遂或未遂,每个施行犯都只需在自己的行为直接完结了违法并且具有违法既遂构成要件时才构成违法既遂。因而,在这类违法里,不光全体一起施行犯有或许都构成既遂或未遂,并且也或许呈现未遂与间断并存,以及未遂和既遂并存的状况。
  上述两类违法中一起施行犯的未遂问题之所以有所不同,是因为这两类违法既遂与未遂构成的特色及其对各一起施行犯的要求不同。在第一类违法里,整个违法既遂所要求的便是一种违法成果的呈现,数人的施行行为或其间一人的施行行为都可以直接形成该违法成果的发作。因而,只需处于全体行为有机体中的任何一个施行犯的行为直接形成了违法成果的发作,那么整个违法就构成既遂,一起施行犯均应负违法既遂的刑事责任。在第二类违法里,违法既遂所要求的是每个一起施行犯均完结其施行行为,各个施行犯只能完结自己的违法行为而不能替代别人完结违法,各个施行犯的行为具有不行替代性。因而,违法进程中有或许发作毅力以外的原因,往往又会阻挠某些施行犯不能完结违法,这样就会呈现既遂未遂并存一案的状况。
河南省确山县法院  孙明放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