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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惠州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上调至950元/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11:46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从今天起,惠州全市企业最低工资规范一致上调至950元/月。依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范的告诉》,惠州市履行三类规范,企业员工月最低工资规范为950元,对应的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规范为9.3元。
据了解,按常规,地级市的最低工资规范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关于市辖县(含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距离较大的,可选择比本市低一类的规范履行。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调整,惠州市各县(区)不再另行制定规范,全市企业员工皆履行三类规范,即950元/月。
“现在物价飞涨,能进步最低工资规范,对咱们这些低收入者来说自然是个利好音讯。”采访中,不少低收入的劳动者关于此次调整非常等待,他们期望公司老板可以真实履行新的规范。一些企业负责人则表明,在现在通胀压力下,进步最低工资规范是预料中的工作。
据了解,此次广东调整企业最低工资规范,全省均匀增幅达18.6%。调整后的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范和非全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范均为四个层次,其间广州市履行最高的第一类规范,为1300元/月;第二类规范为1100元/月,履行区域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第三类规范为950元/月,履行区域为汕头、惠州、江门市;第四类规范850元/月,履行区域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深圳规范按《深圳市员工工资付出法令》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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