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交养老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4:57个人怎么交养老保险规则计入份额
《天津市乡镇企业员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则: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依照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记入,包含:员工个人缴费的悉数;企业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一部分;上述贮存额的利息。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贮存额,每年参阅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核算利息。
个人帐户的支取
依据《天津市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理暂行方法》(津劳险[1998]329号)规则:个人帐户贮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早支取。可是,关于员工在职期间逝世,其个人账户贮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一次性支交给逝世员工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与该事根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外省市来津的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凡脱离该事的,可依据自己志愿,将其个人帐户贮存额一次性支交给自己。
计发方法
依据《天津市乡镇企业员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则,员工参与工作的时刻不同,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方法也有不同:
1、1997年12月31日曾经参与工作并参与养老保险,1998年1月1日今后退休的乡镇企业员工,退休后养老金包含根底养老金、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补助四部分。
根底养老金:以员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为基数,按20%计发;
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以自己退休时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贮存额(包含本金和利息)为基数,依照1/120计发;
过渡性养老金:以员工退休前经保值的月均匀缴费薪酬为基数,其1997年末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1%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员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员工自己均匀点薪酬×员工1997年末前缴费年限×1%;
补助:补助规范为125元。
2、1998年1月1日今后参与工作的乡镇企业员工,退休后根本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