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20:15玉林市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久居的;
(三)到广西住宅公积金处理辖区外作业的;
(四)彻底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五)与单位停止劳作、人事联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作、人事联系的;
(六)缴存人逝世可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缴存人住宅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悉数存储余额;
(七)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八)归还购建自住住宅贷款本息的;
(九)以自住为意图租借住宅,租金超越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十)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
(十一)家庭成员患严重疾病的
“自住住宅”是指缴存人或其爱人作业、日子(以作业单位或户籍为准)地点市辖区内寓居的,并对该房子具有所有权的住宅。
员工为改进寓居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住宅,可为处理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住宅,暂列入能够请求处理提取的景象。
提取住宅公积金采纳转账方法,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住宅公积金转到员工地点单位的结算账户内,由单位支交给员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