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12:23
公司呈现破产的景象时,具有资历的人能够向法院请求公司破产,公司破产请求通往后,就需求建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的清算,公司破产清算要承当相应的结果,那么破产清算的法令结果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破产清算的法令结果有什么
(一)债款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中止出产经营活动。为债款人利益确有必要持续出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答应。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损失对自己产业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悉数产业由清算组接收。债款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运用。
(三)破产企业未实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议免除或许持续实行。
(四)破产企业的产业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住的,受理破产案子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即告诉采纳查封、扣押、冻住办法的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并向受理破产案子的人民法院处理移送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产业保管人员有必要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子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施行的某些法令行为无效,如藏匿、私分或许无偿转让产业;非正常压价出售产业;对原本没有产业担保的债款供给产业担保;对未到期的债款提早清偿;抛弃自己的债款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令行为。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款人或许债款人对破产宣告有贰言的,能够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决。
二、法令职责
(一)清算职责
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则,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闭幕事由呈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建立清算组,开端清算。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许股东大会确认的人员组成。逾期不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款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请求,并及时安排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职责是由股东承当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安排外,其他情况下,股东有必要自行安排清算。
(二)债款清偿职责
在公司被强行刊出、法人资历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能够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实行其清算的职责。在实体上,公司被刊出后,其产业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而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产业也确实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原本经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财物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取得任何剩下产业的,而因为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产业,但却未承当任何公司的债款。
依据公司无法清算的原因,能够将公司无法清算时的清算职责区分为:产业混一起的无限连带职责、清算材料缺失的侵权补偿职责和拒不实行清算职责的损害补偿职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破产清算的法令结果有什么”问题进行的回答,破产清算的法令结果包含债款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中止出产经营活动、损失对自己产业的管理权和处分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破产清算的法令结果有什么
(一)债款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中止出产经营活动。为债款人利益确有必要持续出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答应。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损失对自己产业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悉数产业由清算组接收。债款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运用。
(三)破产企业未实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议免除或许持续实行。
(四)破产企业的产业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住的,受理破产案子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即告诉采纳查封、扣押、冻住办法的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并向受理破产案子的人民法院处理移送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产业保管人员有必要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子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施行的某些法令行为无效,如藏匿、私分或许无偿转让产业;非正常压价出售产业;对原本没有产业担保的债款供给产业担保;对未到期的债款提早清偿;抛弃自己的债款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令行为。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款人或许债款人对破产宣告有贰言的,能够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决。
二、法令职责
(一)清算职责
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则,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闭幕事由呈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建立清算组,开端清算。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许股东大会确认的人员组成。逾期不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款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请求,并及时安排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职责是由股东承当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安排外,其他情况下,股东有必要自行安排清算。
(二)债款清偿职责
在公司被强行刊出、法人资历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能够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实行其清算的职责。在实体上,公司被刊出后,其产业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而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产业也确实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原本经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财物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取得任何剩下产业的,而因为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产业,但却未承当任何公司的债款。
依据公司无法清算的原因,能够将公司无法清算时的清算职责区分为:产业混一起的无限连带职责、清算材料缺失的侵权补偿职责和拒不实行清算职责的损害补偿职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破产清算的法令结果有什么”问题进行的回答,破产清算的法令结果包含债款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中止出产经营活动、损失对自己产业的管理权和处分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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