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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手续、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4:03
一、请求工伤确认的期限是多久? 向哪个部分提出?
答:请求工伤确认的期限最长为1年。用人单位应当自发作事端损伤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确认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则提出工伤确认请求的,从业人员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提出工伤确认请求。
向用人单位地点区域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得请求。
二、提出工伤确认需求提交哪些资料?
1、工伤确认请求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
3、医疗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或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如供给的资料不完整的,人社局应当自收到工伤确认请求之日起10各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奉告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请求人应当在30日内依照要求补正。逾期不补正而且未超法定期限的,能够从头提出请求。
三、工伤确认组织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议?
答: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确认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认决议,并在作出工伤确认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确认决议送达请求工伤确认的从业人员或许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地点单位。
作出工伤确认决议需求以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分的定论为根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分没有作出定论期间,作出工伤确认决议的时限间断,工伤确认时限间断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康复。工伤确认时限间断、康复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奉告有关当事人。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工伤确认请求人有利害联系的,应当逃避。
四、工伤职责怎样确认?
答:用人单位分立、兼并、转让的,继承单位应当承当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职责。
用人单位实施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职责由从业人员劳作联系地点单位承当。
从业人员被借调期间遭到工伤事端损伤的,由原用人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职责,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能够约好补偿方法。
劳务差遣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劳务差遣期间遭到工伤事端损伤的,工伤保险职责由劳务差遣单位或许用工单位承当,详细确认方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定。工伤保险起浮费率职责由用工单位承当。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付出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五、劳作能力判定组织应在几天内作出判定定论?
答:劳作能力判定组织一般在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判定定论。必要时,时限能够延伸30日。
六、7-10级工伤收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资料有哪些?
到区县社保中心收取。
供给:工伤确认请求书,劳作能力等级判定书,退工单,免除劳作合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存折或银行卡等
答:劳作能力判定组织一般在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判定定论。必要时,时限能够延伸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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