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打行政官司;该告谁;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09:11
一、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打行政官司
当您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了您的合法权益,即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您以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工作不合法,或许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工作,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或没有做好,您就能够到法院申述,要求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并作出处理,也便是打行政官司。
一般情况下,打行政官司需求契合三个条件:
●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略;
●侵略您合法权益的是有行政职权的机关或许安排及其工作人员;
●侵略您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小事例:张某因打架给公安机关处以十天行政拘留,张某不服,以为处分太重,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就能够到法院打官司告公安机关。
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2条,《行政诉讼法解说》第1条。
二、打行政官司,该告谁
一般来说,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详细行政行为是由哪个机关或许安排作出的,那么申述时就应该以这个机关或许安排为被告。
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
●您在申述前现已请求了行政复议,而且复议机关改变了本来的详细行政行为,那么应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详细行政行为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的,应该以这些机关为一起被告。
●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许安排是受其他行政机关托付的,那么应该以托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假如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现已被吊销,它的职权由谁持续行使,那么就应该以谁为被告。假如没有机关持续行使,那么谁决议吊销的就以谁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组织或许派出组织在没有法令、法规或许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不服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25条,《行政诉讼法解说》第19、20、21、22条。
三、打行政官司,要供给哪些资料
●经您自己签名或许盖章的申述状。递送的份数:法院一份,一起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假如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许代表单位申述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必要的依据资料:
√假如您以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工作不合法,您需求证明侵略您合法权益的详细行政行为现已作出;
√假如您以为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工作,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您需求证明您现已提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请求。
当您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了您的合法权益,即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您以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工作不合法,或许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工作,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或没有做好,您就能够到法院申述,要求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并作出处理,也便是打行政官司。
一般情况下,打行政官司需求契合三个条件:
●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略;
●侵略您合法权益的是有行政职权的机关或许安排及其工作人员;
●侵略您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小事例:张某因打架给公安机关处以十天行政拘留,张某不服,以为处分太重,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就能够到法院打官司告公安机关。
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2条,《行政诉讼法解说》第1条。
二、打行政官司,该告谁
一般来说,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详细行政行为是由哪个机关或许安排作出的,那么申述时就应该以这个机关或许安排为被告。
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
●您在申述前现已请求了行政复议,而且复议机关改变了本来的详细行政行为,那么应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详细行政行为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的,应该以这些机关为一起被告。
●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许安排是受其他行政机关托付的,那么应该以托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假如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现已被吊销,它的职权由谁持续行使,那么就应该以谁为被告。假如没有机关持续行使,那么谁决议吊销的就以谁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组织或许派出组织在没有法令、法规或许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不服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25条,《行政诉讼法解说》第19、20、21、22条。
三、打行政官司,要供给哪些资料
●经您自己签名或许盖章的申述状。递送的份数:法院一份,一起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假如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许代表单位申述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必要的依据资料:
√假如您以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工作不合法,您需求证明侵略您合法权益的详细行政行为现已作出;
√假如您以为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工作,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您需求证明您现已提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