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20:46
管帐原则会跟着经济形势的改动而跟着调整。那么新旧管帐原则有哪些差异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差异,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新旧管帐原则之异同剖析
(一)原则称号改动原原则的称号为《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管帐过失更正》,新原则的称号为《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过失更正》;新原则将“管帐过失更正”修订为“前期过失更正”。
(二)增加了无法进行追溯调整和追溯重述的规则,并要正确理解追溯重述法运用追溯调整法需求确认管帐方针改变的累计影响数,运用追溯重述法需求确认前期过失的影响金额。假如这种影响无法合理确认,追溯调整和追溯重述也就无法进行。因而,新原则增加了无法进行追溯调整和追溯重述的规则。就曾经某一特定期间而言,满意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能够为无法对管帐方针改变运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或无法对某项前期过失运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1.运用追溯调整法或追溯重述法的影响数不能确认;2.运用追溯调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对办理层在该期其时的目的做出假定;3.运用追溯调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对有关金额进行严重估量,并且不行能将供给有关买卖发作时存在状况的依据和该期间财务报表同意报出时能够获得的信息这两类信息与其他信息客观地加以区别。实践工作中,要正确理解并按规则履行。并且,要正确理解追溯重述法,它是指在发现前期过失时,视同该项前期过失从未发作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办法。
例如:2005年年报中的收入为1100万元,在2006年10月发现多计收入100万元;在编制2006年年报时,应视同该过失没有发作过,即2005年的年收入应改正为1000万元。
(三)将管帐过失改为前期过失原原则将管帐过失分为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管帐过失、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严重管帐过失和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严重管帐过失。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管帐过失和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严重管帐过失的管帐处理,调整发现当期的相关项目。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严重管帐过失,如影响损益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管帐报表其他项目的期初数。如不影响损益,调整管帐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新原则将严重管帐过失改为前期过失,增加了前期过失和追溯重述法的界说。前期重要过失更正的管帐处理选用追溯重述法。确认前期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选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应该留意的是,新原则中,将作弊发作的过失独自做了着重。对存货、固定财物的盘盈,按原原则作为当期事项计入经营外收入中;新原则规则应作为管帐过失,进行追溯重述。例如:2005年6月购入一台设备,价值100万元,货款未付。2006年年底财产清查时,盘盈设备一台,应作为管帐过失更正,借记“固定财物”科目,贷记“敷衍账款”科目,一起补提折旧。这种做法,比原原则将盘盈成果100万元转入经营外收入要合理得多。
(四)对发表要求更具体新原则对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过失更正的发表要求更为具体。例如,关于管帐方针改变,原原则要求发表:管帐方针改变的内容和理由,管帐方针改变的影响数,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认的理由;新原则除要求发表以上这些内容外,还增加了管帐方针改变的性质、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称号和调整金额及无法追溯调整的,阐明该现实和原因以及开端运用改变后的管帐方针的时点、具体运用状况等信息发表要求。
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的管帐处理和管帐发表,没有区别非严重改变与严重改变,而是将它们的管帐处理办法和管帐发表办法以相同的办法或办法进行处理。这种处理办法在某种状况下,可能使管帐信息供给的本钱大于其发作的效益。笔者以为,对严重管帐方针和管帐估量的改变进行充沛、具体的管帐处理和发表;关于非严重的改变,则能够选用简化的处理办法(重要性原则)。关于严重的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以及前期过失的更正,应将其对每股净财物和每股收益的影响在管帐报表附注中加以阐明。假如因为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前期过失的更正,使股东财富遭到严重影响,股东应该更清楚地了解每股净财物和每股收益的改变状况。新原则对重要的前期过失与非重要的前期过失选用了不同的处理办法。重要的前期过失要选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非重要的前期过失能够直接调整相关的科目,若触及损益的,则计入当期损益。可是,新原则关于怎么界定前期过失是否重要,并没有明晰论述。笔者主张,新原则可增加相关规则,如“重要的前期过失一般来说金额比较大,一般某项买卖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买卖或事项的金额的10%及以上,则以为金额比较大”。
二、新旧管帐原则联接规则
新原则是对管帐方针改变处理办法的具体规则,因而仅指明晰收效日期,而未专门提出联接办法。新原则主体部分指出,企业依照法令或管帐原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改变管帐方针时,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管帐处理规则履行。假如没有相关的管帐处理规则,应选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并将管帐方针改变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管帐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起调整,但不需求重编曾经年度的管帐报表。假如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认,管帐方针改变应选用未来适用法。因而,关于新原则实施之日曾经发作的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前期过失更正,其管帐处理办法与新原则规则的办法不同的,应予以追溯调整。假如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认,则应选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应在管帐报表附注中充沛发表。
三、履行新原则因为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差异对企业权益、损益的影响
新原则规则,所得税核算办法由原管帐原则的敷衍税款法和交税影响法下的递延法和收益表债款法,改为交税影响管帐法下的财物负债表债款法;所得税核算重视的目标由本来的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转为暂时性差异(包括应交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从财物负债表的视点调查财物、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根底之间的差异。在财物负债表债款法下,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别离反映在“递延所得税财物”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中。
(一)管帐方针改变
新原则要求,除特殊状况外,管帐方针改变选用追溯调整法进行管帐处理。改变引起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管帐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起调整。因而,管帐方针改变将直接影响期初的留存收益,使所有者权益呈现变化。一起,管帐方针改变触及的相关财物、负债科目的调整,将导致财物结构发作改变。
例:某公司2002年12月购入一台办理用电子设备,原价32万元,估量运用5年,净残值为2万元,选用直线折旧法,2003年6月25日,设备搁置,依照其时原则规则,该设备从7月份开端未计提折旧,2004年1月1日,该公司开端履行新原则,按新原则规则,未运用、不需用的固定财物应计提折旧,该公司所得税选用财物负债表债款法核算,所得税税率33%。税法规则,未运用、不需用的固定财物不得计提折旧,但能够在固定财物收拾时作为收拾本钱在税前扣除。因而,固定财物账面价值小,而其计税根底大,两者差异构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10%计提盈利公积,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1.核算累积影响数(单位:元)
2.2004年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1)调整累积影响数
借: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20100
递延所得税财物 9900
贷:累计折旧 30000
(2)调整因为净赢利的削减而调减的盈利公积
借:盈利公积 (20100×10%)2010
贷: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2010
3.调整管帐报表项目该公司应调整2004年财物负债表年头数、赢利表及赢利分配表2003年栏有关项目。关于财物负债表,应调整2004年年头数,即调减盈利公积2010元,调减未分配赢利18090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财物9900元,调增累计折旧30000元。关于赢利及赢利分配表,应调增2003年办理费用30000元,调减2004年年头未分配赢利18090元。
(二)管帐估量改变管帐估量改变时不需求核算改变发作的累积影响数,也不需求重编曾经年度管帐报表,但应对改变当期和未来期间发作的买卖或事项选用新的管帐估量进行处理。可见,管帐估量改变不影响曾经年度的权益和损益。假如改变仅在当期有用,那么其影响数将计入当期损益,一起形成相关财物、负债科目的变化;假如改变的影响继续到未来期间,则其影响数还要计入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
四、延伸新原则与《世界管帐原则第8号——管帐方针、管帐估量的改变和过失》(以下简称IAS8)中相关内容的规则根本相同,但仍是存在以下差异
(一)关于管帐方针的挑选和运用IAS8在挑选和运用管帐方针方面,规则了办理层应怎么挑选和运用管帐方针,尤其是在没有适用原则和解说布告的状况下办理层挑选管帐方针时应参照的文献;新原则规则企业应当对相同或类似的买卖或许事项选用相同的管帐方针进行处理,其他原则还有规则的在外。
(二)关于发表内容IAS8要求发表没有选用的已发布未收效的原则或解说布告将发作的管帐方针改变的影响;新原则对此未作规则。
(三)关于重要性IAS8对“重要性”进行了界说,从选用管帐方针和更正过失视点论述重要性的运用:
1.假如选用世界财务报告原则中的管帐方针对主体的影响不重要,则主体不需求选用这些管帐方针。
2.假如财务报表包括严重的过失,则这些财务报表不符合世界财务报告原则的规则。
3.重要的前期过失应在发现后同意发布的第1套财务报表中以追溯的办法予以更正;新原则对此未作规则。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一、新旧管帐原则之异同剖析
(一)原则称号改动原原则的称号为《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管帐过失更正》,新原则的称号为《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过失更正》;新原则将“管帐过失更正”修订为“前期过失更正”。
(二)增加了无法进行追溯调整和追溯重述的规则,并要正确理解追溯重述法运用追溯调整法需求确认管帐方针改变的累计影响数,运用追溯重述法需求确认前期过失的影响金额。假如这种影响无法合理确认,追溯调整和追溯重述也就无法进行。因而,新原则增加了无法进行追溯调整和追溯重述的规则。就曾经某一特定期间而言,满意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能够为无法对管帐方针改变运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或无法对某项前期过失运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1.运用追溯调整法或追溯重述法的影响数不能确认;2.运用追溯调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对办理层在该期其时的目的做出假定;3.运用追溯调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对有关金额进行严重估量,并且不行能将供给有关买卖发作时存在状况的依据和该期间财务报表同意报出时能够获得的信息这两类信息与其他信息客观地加以区别。实践工作中,要正确理解并按规则履行。并且,要正确理解追溯重述法,它是指在发现前期过失时,视同该项前期过失从未发作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办法。
例如:2005年年报中的收入为1100万元,在2006年10月发现多计收入100万元;在编制2006年年报时,应视同该过失没有发作过,即2005年的年收入应改正为1000万元。
(三)将管帐过失改为前期过失原原则将管帐过失分为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管帐过失、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严重管帐过失和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严重管帐过失。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管帐过失和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严重管帐过失的管帐处理,调整发现当期的相关项目。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严重管帐过失,如影响损益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管帐报表其他项目的期初数。如不影响损益,调整管帐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新原则将严重管帐过失改为前期过失,增加了前期过失和追溯重述法的界说。前期重要过失更正的管帐处理选用追溯重述法。确认前期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选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应该留意的是,新原则中,将作弊发作的过失独自做了着重。对存货、固定财物的盘盈,按原原则作为当期事项计入经营外收入中;新原则规则应作为管帐过失,进行追溯重述。例如:2005年6月购入一台设备,价值100万元,货款未付。2006年年底财产清查时,盘盈设备一台,应作为管帐过失更正,借记“固定财物”科目,贷记“敷衍账款”科目,一起补提折旧。这种做法,比原原则将盘盈成果100万元转入经营外收入要合理得多。
(四)对发表要求更具体新原则对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过失更正的发表要求更为具体。例如,关于管帐方针改变,原原则要求发表:管帐方针改变的内容和理由,管帐方针改变的影响数,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认的理由;新原则除要求发表以上这些内容外,还增加了管帐方针改变的性质、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称号和调整金额及无法追溯调整的,阐明该现实和原因以及开端运用改变后的管帐方针的时点、具体运用状况等信息发表要求。
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的管帐处理和管帐发表,没有区别非严重改变与严重改变,而是将它们的管帐处理办法和管帐发表办法以相同的办法或办法进行处理。这种处理办法在某种状况下,可能使管帐信息供给的本钱大于其发作的效益。笔者以为,对严重管帐方针和管帐估量的改变进行充沛、具体的管帐处理和发表;关于非严重的改变,则能够选用简化的处理办法(重要性原则)。关于严重的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以及前期过失的更正,应将其对每股净财物和每股收益的影响在管帐报表附注中加以阐明。假如因为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前期过失的更正,使股东财富遭到严重影响,股东应该更清楚地了解每股净财物和每股收益的改变状况。新原则对重要的前期过失与非重要的前期过失选用了不同的处理办法。重要的前期过失要选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非重要的前期过失能够直接调整相关的科目,若触及损益的,则计入当期损益。可是,新原则关于怎么界定前期过失是否重要,并没有明晰论述。笔者主张,新原则可增加相关规则,如“重要的前期过失一般来说金额比较大,一般某项买卖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买卖或事项的金额的10%及以上,则以为金额比较大”。
二、新旧管帐原则联接规则
新原则是对管帐方针改变处理办法的具体规则,因而仅指明晰收效日期,而未专门提出联接办法。新原则主体部分指出,企业依照法令或管帐原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改变管帐方针时,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管帐处理规则履行。假如没有相关的管帐处理规则,应选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并将管帐方针改变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管帐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起调整,但不需求重编曾经年度的管帐报表。假如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认,管帐方针改变应选用未来适用法。因而,关于新原则实施之日曾经发作的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和前期过失更正,其管帐处理办法与新原则规则的办法不同的,应予以追溯调整。假如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认,则应选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应在管帐报表附注中充沛发表。
三、履行新原则因为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差异对企业权益、损益的影响
新原则规则,所得税核算办法由原管帐原则的敷衍税款法和交税影响法下的递延法和收益表债款法,改为交税影响管帐法下的财物负债表债款法;所得税核算重视的目标由本来的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转为暂时性差异(包括应交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从财物负债表的视点调查财物、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根底之间的差异。在财物负债表债款法下,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别离反映在“递延所得税财物”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中。
(一)管帐方针改变
新原则要求,除特殊状况外,管帐方针改变选用追溯调整法进行管帐处理。改变引起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管帐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起调整。因而,管帐方针改变将直接影响期初的留存收益,使所有者权益呈现变化。一起,管帐方针改变触及的相关财物、负债科目的调整,将导致财物结构发作改变。
例:某公司2002年12月购入一台办理用电子设备,原价32万元,估量运用5年,净残值为2万元,选用直线折旧法,2003年6月25日,设备搁置,依照其时原则规则,该设备从7月份开端未计提折旧,2004年1月1日,该公司开端履行新原则,按新原则规则,未运用、不需用的固定财物应计提折旧,该公司所得税选用财物负债表债款法核算,所得税税率33%。税法规则,未运用、不需用的固定财物不得计提折旧,但能够在固定财物收拾时作为收拾本钱在税前扣除。因而,固定财物账面价值小,而其计税根底大,两者差异构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10%计提盈利公积,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1.核算累积影响数(单位:元)
2.2004年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1)调整累积影响数
借: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20100
递延所得税财物 9900
贷:累计折旧 30000
(2)调整因为净赢利的削减而调减的盈利公积
借:盈利公积 (20100×10%)2010
贷: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2010
3.调整管帐报表项目该公司应调整2004年财物负债表年头数、赢利表及赢利分配表2003年栏有关项目。关于财物负债表,应调整2004年年头数,即调减盈利公积2010元,调减未分配赢利18090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财物9900元,调增累计折旧30000元。关于赢利及赢利分配表,应调增2003年办理费用30000元,调减2004年年头未分配赢利18090元。
(二)管帐估量改变管帐估量改变时不需求核算改变发作的累积影响数,也不需求重编曾经年度管帐报表,但应对改变当期和未来期间发作的买卖或事项选用新的管帐估量进行处理。可见,管帐估量改变不影响曾经年度的权益和损益。假如改变仅在当期有用,那么其影响数将计入当期损益,一起形成相关财物、负债科目的变化;假如改变的影响继续到未来期间,则其影响数还要计入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
四、延伸新原则与《世界管帐原则第8号——管帐方针、管帐估量的改变和过失》(以下简称IAS8)中相关内容的规则根本相同,但仍是存在以下差异
(一)关于管帐方针的挑选和运用IAS8在挑选和运用管帐方针方面,规则了办理层应怎么挑选和运用管帐方针,尤其是在没有适用原则和解说布告的状况下办理层挑选管帐方针时应参照的文献;新原则规则企业应当对相同或类似的买卖或许事项选用相同的管帐方针进行处理,其他原则还有规则的在外。
(二)关于发表内容IAS8要求发表没有选用的已发布未收效的原则或解说布告将发作的管帐方针改变的影响;新原则对此未作规则。
(三)关于重要性IAS8对“重要性”进行了界说,从选用管帐方针和更正过失视点论述重要性的运用:
1.假如选用世界财务报告原则中的管帐方针对主体的影响不重要,则主体不需求选用这些管帐方针。
2.假如财务报表包括严重的过失,则这些财务报表不符合世界财务报告原则的规则。
3.重要的前期过失应在发现后同意发布的第1套财务报表中以追溯的办法予以更正;新原则对此未作规则。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