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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卖房需要持有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04:59

按照法令规则,署理人假如没有持有被署理人的书面委托书,一般情况下对被署理人是不发作法令效能的;而只要通过被署理人的追认后,署理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才对被署理人发作法令效能。即法令规则的署理权与追认权。
自己关于别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擅自以自己名义施行的无权署理行为供认其效能,赞同接受其法令结果的权力。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则:“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的行为,只要通过被署理的追认,被人量人才承当民事责任。”所以,无权署理一经自己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署理,该行为自始发生的法令结果皆由自己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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