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排名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单靠排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16:24

    末位筛选准则能最大程度地反向鼓励职工,关于进步职工的危机认识、竞赛认识都有严重的现实意义,因而为许多企业所认可,更有甚者将该准则奉之为剧烈竞赛中的制胜法宝。可是终究该准则合法性怎么,是否能单靠排名来免除劳作合同呢?
    2007年头,张先生与某高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固定合同,合同约好若张先生接连两年考评均处于末位时,公司能够与之免除劳作合同。2007年新年往后,该公司下发了关于施行“末位筛选制”的文件,其主要内容为公司每季度对职工进行考评,对接连两年年底考评处于最末位的5名职工予以免除劳作合同。
    2007年和2008年度归纳考评中,张先生均处于最末5位,2008年底的职工大会上该公司决议筛选考评末位的职工。2009年头该公司决议免除与张先生的劳作合同,并通知了张先生。张先生不服,与公司交涉未果后,遂向当地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起劳作裁定,恳求吊销公司的免除劳作合同决议。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经审理后以劳作合同中关于“末位筛选”的约好违背法令,判决支撑张先生的恳求。该公司不服,以劳作合同的订立为合同两边当事人实在的意思表明为理由,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驳回了公司的诉讼恳求。
    本案是一同由末位筛选而引起的典型事例。在实践中,有企业运用末位筛选的方法保存优秀职工,而将排名末位的职工予以筛选。那么《劳作合同法》视角下的末位筛选准则在法令中是怎么规则,其合法性终究怎么呢?我国四达劳作争议调停中心专家范金远介绍,排名末位≠不能担任作业。
   不能担任作业,是指不能按要求完结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使命或许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作业量。可是在绩效考核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职工,排名末位与能否担任作业不行齐截,不具有直接相关性。例如某公司聘用了30名清华大学的高材生,假如对该30名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肯定会存在倒数榜首,或许这30人均不能担任作业,也或许只要前25名才能够担任作业然后5名不能担任作业。可是也有一种或许,那就是排名末位的这位职工也完全能够担任作业。因而,排名末位与“不能担任作业” 并非同一回事。
    现在许多单位和企业选用的“末位筛选制”是没有法令依据的,《劳作合同法》中企业免除合同的景象中没有包含“末位筛选制”。 范金远介绍,现在不少企业乐于选用“末位筛选制”。可是《劳作合同法》中已删去了“两边当事人可约好劳作合同的停止条件”这一条。用人单位停止劳作合同,只能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章罗列的景象,其间并无“末位筛选”一项。因而企业直接运用“末位筛选制”是没有法令依据的。
    假如企业能够证明职工不能担任作业,那么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则,企业也需要给职工训练或许调整作业岗位,只要在训练或许调整作业岗位后职工仍不能担任作业的,用人单位才能够与其免除劳作合同。
    因而本案中的张先生仅仅排名靠后,公司与之直接免除劳作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