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能不能分割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23:46【审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为:乡村宅基地运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特点。在承认宅基地房子权属时,应归纳考虑宅基地运用证、建房用地批阅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子新建、翻建、改扩建等状况。原告徐某作为诉争房子的宅基地运用权人之一,且诉争房子建房时,其也现已与被告潘某成婚,故其系诉争房子共有人之一。现原告要求依法切割,法院考虑房子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其他共有人运用的状况下,依法予以切割。关于被告辩称原告的诉讼现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以为,依据法律规则,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核算。可是,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故原告的诉讼未超越诉讼时效,对被告的此项辩解未予采信。第三人潘E辩称,宅基地运用权人均赞同将诉争房子赠与其孩子一切,但未供给相应依据,法院对此未予采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榜首、二款、榜首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三十条之规则,判定如下:
坐落于上海市奉贤区奉乡镇洪东村柴场X、XX号三上三下房子及东、西面小屋各1间,其间底楼中心一间归原告徐某一切。
一审判定后,被告上诉,但因未交纳上诉费,二审裁决按主动撤诉处理。一审判定现已发作法律效力。
【分析】
跟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乡村面对大面积的拆迁,为了取得拆迁利益,当事人纷繁诉至法院建议其是宅基地审阅表的立基人口或诉争房产系一同出资缔造,恳求承认其为共有人或对部分房子享有产权,要求分家析产,致使触及乡村宅基地房子的承继胶葛、乡村房子买卖胶葛、房子确权胶葛、离婚后产业胶葛案子不断添加。本案是乡村宅基地房子的分家析产的典型事例,是一同离婚后对乡村宅基地房子进行分家析产的胶葛,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为诉争房子的一切权人?乡村宅基地房子是否可切割?乡村宅基地房子怎么切割?
一、原告是否为诉争房子的一切权人?
依据《关于审理宅基地房子胶葛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的规则,在承认宅基地房子权属时,应归纳考虑宅基地运用证、建房用地批阅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子新建、翻建、改扩建等状况。在宅基地运用权挂号前后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乡村建房用地批阅文件和乡村宅基地运用证核定人员为房子的权力人。原告作为立基人口之一,是诉争房子的宅基地运用权人之一,且诉争房子建房时,其也现已与被告潘某成婚,故其系诉争房子的一切权人之一。
二、乡村宅基地房子是否可切割?
在处理此类案子的时分有不同的观念:一种观念以为为保护寓居的稳定性及其他共有权人的运用权益,关于脱离该宅基地房子的一方只承认其享有一切权,但不给予其运用权,即运用权不能切割;一种观念以为宅基地房子一切权具有可分性,可判令其间部分房子的归属。
本案则是选用第二种观念。乡村宅基地房子与商品房在切割方面有必定差异,乡村宅基地房子具有结构上的特性,如多层、多房、多梯、多卫,即便将其间部分房子切割给一方,一般也不会影响其他人的运用。而商品房受制于面积、房间、厅卫的影响,切割时不利于运用和日子,故大多数状况下是权属归于一方,另一方折价补偿。
三、乡村宅基地房子怎么切割?
在切割乡村宅基地房子时,要考虑房子实际状况,应在不影响其他共有人运用的状况下予以切割。本案房子有三上三下两层高楼,还有东、西各一间小屋,其间西面一上一下和东面一上一下各有楼梯。本案原、被告于2002年10月经法院调停离婚,但对乡村宅基地房子没有处理。离婚后,原告脱离该房至别处寓居。西面一上一下及西面小屋一向由第三人潘A、吴某寓居运用,东面二上二下由被告和第三人潘E寓居运用。现原告要求切割,将一楼中心一间判归其一切既考虑了其他人的运用不受影响,又方便了原告。故法院所作判定,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