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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哪些途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07:09
在实际社会中,咱们发现许多夫妻想要经过协议方法离婚,即便在异地异乡,两边当事人也有必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点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那么,实践中离婚分为几个途径,以及一般去哪里处理?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有哪些途径
离婚总共有两个途径,而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但上述一些特殊状况的统辖则统辖地不同。详细如下所述:
(一)离婚总共有几个途径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两边对离婚、子女抚育和产业切割达到共同的状况下,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点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地点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因而,经过协议离婚方法离婚的,即便男女两边身在异地异乡,男女两边也有必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点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假如两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间一方常住户口地点地的,则两边均有必要回到方其间一方常住户口地点地处理协议离婚手续
处理协议离婚手续,男女两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请参阅婚姻挂号法令、婚姻挂号作业暂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由人民法院以诉讼程序审理后,调停或判定免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一般由哪些法院管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可是以下是一些特殊状况的统辖:
1、被告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的,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状况:原告在户口地点地而被告不在脱离户口地点地超越一年,由原告户口地点地人民法院统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状况:两边均在异地超越一年,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共同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许被拘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共同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4、非武士对非文职武士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当事人都是武士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共同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6、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离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离婚总共有两个途径,而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但上述一些特殊状况的统辖则统辖地不同。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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