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建筑施工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2:00
总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当连带责任。从合同相对性的视点来说,分包并不改动发包人与承揽人之间合同相对人的联系。
法律咨询:修建施工胶葛法院统辖怎样确认
律师答复: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则:“因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合同实施地人民法院统辖。”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承揽修建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答应的事务规模内承揽工程。
制止修建施工企业逾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答应的事务规模或许以任何方式用其他修建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制止修建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答应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运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修建工程或许结构杂乱的修建工程,能够由两个以上的承揽单位联合一起承揽。一起承揽的各方对承揽合同的实施承当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联合一起承揽的,应当依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事务答应规模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制止承揽单位将其承揽的悉数修建工程转包给别人,制止承揽单位将其承揽的悉数修建工程肢解今后以分包的名义别离转包给别人。
第二十九条修建工程总承揽单位能够将承揽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可是,除总承揽合同中约好的分包外,有必要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揽的,修建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有必要由总承揽单位自行完结。
修建工程总承揽单位依照总承揽合同的约好对建设单位担任;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当连带责任。
制止总承揽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制止分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工程再分包。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