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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向谁提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22:42
要是自己由于实践的状况需求需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话,这个时分要请求先予实行,应当向谁请求?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先予实行应该向谁请求
向人民法院请求。
先予实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子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裁决对方当事人向请求一方当事人给付必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资产,或许施行或中止某种行为,并当即付诸实行的一种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子,依据当事人的请求,能够裁决先予实行:
(一)追索日子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状况紧急需求先予实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决先予实行的,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联系清晰,不先予实行将严重影响请求人的日子或许生产经营的;
(二)被请求人有实行才能。人民法院能够责令请求人供给担保,请求人不供给担保的,驳回请求。请求人败诉的,应当补偿被请求人因先予实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要请求先予实行,这种状况的话,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的,到时分自己诉讼之后,人民法院立案了,就会有一个主审官,到时分直接把请求书给实行官就能够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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