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吉林省直公积金租房提取最新政策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21:18依据吉林省直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租房提取的最新规则,省直公积金将撤销本来承租公有住宅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提取内容,调整为员工自己及爱人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的,能够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对租住产品住宅方面,撤销了需求供给...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年吉林省直公积金租房提取最新方针的最新方针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对租住产品住宅方面,撤销了需求供给员工或爱人的无房证明。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规则是:员工自己及爱人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的,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三个月后,可提取住宅公积金。分两种状况:
1、租住公租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算计不得超越交纳租金总额;
2、在长春市区租住产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子答应提取一次,租借70㎡以下房子的(含70㎡),提取金额不得超越当年实践发作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越800元/月;租借70㎡以上房子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越当年实践发作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越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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