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同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2 13:42
2010年8月,李某大学结业后应聘到某公司作业,两边未签定劳作合同,仅仅口头约好李某月薪酬2000元。但到了发薪酬的时分,该公司却以种种托言克扣其薪酬。今年初,该公司竟无任何理由地将其解雇。李某所以诉至当地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付出被克扣的薪酬、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及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该公司辩称,双倍薪酬差额和赔偿金都是对单位的处分,两者只能择其一;而且根据法律规则,只要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并未规则有违法免除劳作联系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违法免除劳作联系,劳作者能一起建议未签定劳作合同双倍薪酬差额和违法免除劳作联系赔偿金吗?
分析:《劳作合同法》第82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2倍的薪酬。第87条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则的经济补偿规范的2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可见,上述两种职责是针对不同的违法现实拟定的,重复适用并不抵触,且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理应包含违法免除现实劳作联系赔偿金。该公司的辩称无法律根据。
分析:《劳作合同法》第82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2倍的薪酬。第87条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则的经济补偿规范的2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可见,上述两种职责是针对不同的违法现实拟定的,重复适用并不抵触,且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理应包含违法免除现实劳作联系赔偿金。该公司的辩称无法律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