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及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19:422016年3月28日,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西安个人住宅公积金异地告贷操作规程(试行)》告诉文件,对异地告贷的告贷目标和请求条件等进行了规则。
一、告贷目标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一般住宅,契合西安市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条件的非西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员工。
西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员工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请求公积金告贷的,按房子购买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异地公积金告贷方针履行。
二、请求条件
具有以下两种状况之一的住宅公积金缴存员工,能够请求异地告贷:
(一)请求人或爱人具有西安区域户口(供给原件及复印件);
(二)请求人或爱人在西安区域长时间作业或寓居的(需供给一年以上西安区域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或持有西安区域寓居证)。
告贷人请求告贷时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告贷人在住宅公积金缴存地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正常;
2、有安稳的经济收入,信誉杰出,有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缴存员工;
3、告贷人及爱人征信陈述中近5年内不超越接连3期或累计6期的违约记载,且告贷人及爱人没有未还清的住宅公积金告贷(含住宅公积金缴存地);
4、赞同西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告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