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
商标法》第38条规则:“注册商标有用期满,需求持续运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请求
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请求的,能够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请求的,刊出其注册商标。”
二、供给材料:
1、《续展请求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公司盖章或个人请求签字);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请求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请求人以及联系人的称号、地址、电话;
三、请求进程:
续展请求——《受理通知书》——续展证明
四、请求时刻:
共需6个月左右
五、相关费用:
1、 续展官方费用 :20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