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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特殊工时制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10:56
特别工时制是相对规范工时制而言的,《国务院关于员作业业时刻的规则》第五条规则“因作业性质或许出产特色的约束,不能实施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规范工时准则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能够实施其他作业和歇息办法。”这儿的“其他作业时刻和歇息办法”指的便是特别工时制。作为一项准则,特别工时制包含许多种详细的工时准则,我国已实施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归纳核算工时制、不守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缩短工时制,也称为缩短作业制。它是规则劳作者每个作业日的作业时刻少于规范作业日长度或每周作业天数少于规范作业天数的作业时刻准则。适用这种准则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深重、有毒有害、过度严重的劳作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则,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日可在作业时刻内有1小时哺乳时刻。
归纳核算工时制也称为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它是以规范作业时刻为根底,以必定的期限为周期,归纳核算作业时刻的工时准则。实施这种工时准则的用人单位,核算作业时刻的周期能够是周、月、季、年,但其均匀日作业时刻和均匀周作业时刻应与法定规范作业时刻根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并充沛听取员工定见的根底上,选用会集作业、会集歇息、轮休轮调等恰当方法,保证员工的歇息度假权力和出产、作业任务的完结。上海市劳作局规则,除个别确系状况特别的企业,答应以年或季为归纳核算工时的周期外,一般均把握在以周或月为核算周期。
不守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守时作业制。它是指因作业性质和作业责任的约束,劳作者的作业时刻不能受固守时数约束的工时准则。规范工时制、缩短工时制、归纳核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守时作业制,是依据作业时刻来核算劳作量,不守时作业制是一种直接确认员工劳作量的作业准则。关于实施不守时作业制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按劳作法的规则,参照规范工时制核定作业量并选用弹性作业时刻等恰当方法,保证员工的歇息度假权力和出产、作业任务的完结。企业中的高档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作业无法按规范作业时刻衡量的员工能够实施不守时作业制。
计件工时制也称为计件作业制,是以工人完结必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必定的作业量来确认劳作酬劳的一种劳作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计件作业的劳作者实施的是一种特别类型的不守时作业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对实施计件作业的劳作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规范工时的规则,合理确认劳作定额和计件酬劳规范。
需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实施归纳核算工时制或不守时工时制有必要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处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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