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时限、复议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9:24
交通事端处理过程、时限、复议的规则
一、 事端处理过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依照统辖规模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受理案子后,当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产业,勘查现场,搜集根据。
3.职责确认。在查清交通事端现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根据事端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端的因果关系、效果巨细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端职责作出确认。
4.判决处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应根据有关规则,对闯祸职责人予以正告、罚款、吊扣、撤消驾驶证或拘留的处分。
5.损害补偿调停。对交通事端形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丢失的补偿,依照有关规则和补偿标准,根据事端职责区分相应的补偿份额,由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招集两边当事人进行调停。两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端调停人员制造并发给损害补偿调停书。
6.向法院申述。如两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停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停止调停,并发给调停完结书,由当事两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有关作业时限
交通事端处理时刻一览表分类内容时刻约束
统辖权争议事端统辖权争议报请一起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分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议并告诉各方
过后报警根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端现场报警,过后恳求交管部分处理的事端根据从提出恳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查验判定需求对当事人生理、精力、尸身、车速等查验判定的应在勘验现场完毕之日起5日内指使专业判定部分查验判定
查验判定时刻应在20日内完结,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分同意可延伸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分同意。
公安交通部分得到查验判定成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定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查验判定定论有贰言的在接到查验判定定论后3日内另行托付其他具有资质的安排从头查验判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分
尸身处理查验判定完毕后应告诉死者家属10日内处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身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分负责人同意处理
事端职责确认书自勘查查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
事端发生后逃逸的,自抄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抄获的从当事人提出请求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求查验判定的从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作出
事端调停事端当事人两边一致同意请求公安交通部分进行事端调停的自接到事端职责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请求
公安交通部分事端损害补偿调停期限为
10日
逝世从办完凶事之日,受伤从医治完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形成产业丢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
事端诉讼
对人身损伤提申述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
民事产业丢失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
注:1.暂扣车辆。因查验、判定需求,暂扣闯祸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同意可延伸20日。2.尸身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查验或判定后,告诉死者家属在10日内处理丧葬事宜。3.职责确认期限。细微事端5日内;一般事端15日内;严重、特大事端20日内。经上级同意,可别离延伸5日、15日、20日。4.损害补偿调停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伸15日。
三、车物丢失判定
为确认交通事端形成的丢失,在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掌管下,托付物价部分,安排专业人员或许延聘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闯祸车辆、受损物品进行丢失价格评价判定。触及稳妥车辆时,要告诉有关稳妥公司参加判定。其判定定论书作为车辆丢失补偿的根据。
四、有关复议规则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分作出的处分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分请求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在接到复议请求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议。
2.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议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对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确认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分请求从头确认。
一、 事端处理过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依照统辖规模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受理案子后,当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产业,勘查现场,搜集根据。
3.职责确认。在查清交通事端现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根据事端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端的因果关系、效果巨细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端职责作出确认。
4.判决处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应根据有关规则,对闯祸职责人予以正告、罚款、吊扣、撤消驾驶证或拘留的处分。
5.损害补偿调停。对交通事端形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丢失的补偿,依照有关规则和补偿标准,根据事端职责区分相应的补偿份额,由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招集两边当事人进行调停。两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端调停人员制造并发给损害补偿调停书。
6.向法院申述。如两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停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停止调停,并发给调停完结书,由当事两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有关作业时限
交通事端处理时刻一览表分类内容时刻约束
统辖权争议事端统辖权争议报请一起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分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议并告诉各方
过后报警根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端现场报警,过后恳求交管部分处理的事端根据从提出恳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查验判定需求对当事人生理、精力、尸身、车速等查验判定的应在勘验现场完毕之日起5日内指使专业判定部分查验判定
查验判定时刻应在20日内完结,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分同意可延伸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分同意。
公安交通部分得到查验判定成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定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查验判定定论有贰言的在接到查验判定定论后3日内另行托付其他具有资质的安排从头查验判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分
尸身处理查验判定完毕后应告诉死者家属10日内处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身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分负责人同意处理
事端职责确认书自勘查查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
事端发生后逃逸的,自抄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抄获的从当事人提出请求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求查验判定的从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作出
事端调停事端当事人两边一致同意请求公安交通部分进行事端调停的自接到事端职责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请求
公安交通部分事端损害补偿调停期限为
10日
逝世从办完凶事之日,受伤从医治完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形成产业丢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
事端诉讼
对人身损伤提申述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
民事产业丢失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
注:1.暂扣车辆。因查验、判定需求,暂扣闯祸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同意可延伸20日。2.尸身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查验或判定后,告诉死者家属在10日内处理丧葬事宜。3.职责确认期限。细微事端5日内;一般事端15日内;严重、特大事端20日内。经上级同意,可别离延伸5日、15日、20日。4.损害补偿调停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伸15日。
三、车物丢失判定
为确认交通事端形成的丢失,在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掌管下,托付物价部分,安排专业人员或许延聘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闯祸车辆、受损物品进行丢失价格评价判定。触及稳妥车辆时,要告诉有关稳妥公司参加判定。其判定定论书作为车辆丢失补偿的根据。
四、有关复议规则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分作出的处分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分请求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在接到复议请求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议。
2.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议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对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确认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分请求从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