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是否需要到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9:03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的话,是需求自己和对方一起到房管局中心进行处理相应的流程的,这姿态会愈加便利一些,那么只要一方参与可否?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是否需求参与
房子过户时,买卖两边及其爱人应当都参与,假如不能参与的,需求供给公证处出具的授权托付书。由受托人处理相关的事宜。
二、相关法令知识
《房子挂号方法》
第十二条 请求房子挂号,应当由有关当事人两边一起请求,但本方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有下列景象之一,请求房子挂号的,能够由当事人单独请求:
(一)因合法缔造房子获得房子权力;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收效法令文书获得房子权力;
(三)因承继、受遗赠获得房子权力;
(四)有本方法所列改变挂号景象之一;
(五)房子灭失;
(六)权力人抛弃房子权力;
(七)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二手房买卖两边应该都是要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假如不能参与也能够,能够托付别人进行托付意向,一般两边参与之后,才能够对这个事项进行一个充沛的了解和处理作业,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