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是不是办理房产继承登记的法定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04:17未供给承继公证的房产承继挂号是否应吊销
【案情】
刘基金和刘基木、刘基水、刘基火系兄弟姐妹联系,其父亲名下留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其爸爸妈妈逝世后,1999年9月,刘基水以爸爸妈妈逝世后其他兄弟姐妹抛弃承继权为由向房地产管理局提出请求,要求处理房子产权搬运挂号。刘基水向房地产管理局供给了书面的承继证明书、抛弃承继房产权力书三份。抛弃承继房产权力书中记载了原告刘基金、第三人刘基火、刘基木的签名。承继证明书、抛弃承继房产权力书均由当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后,于1999年12月下发该房子所有权证,挂号房子所有权人为刘基水。现刘基金以自己抛弃承继声明书的签字系假造以及被告处理房产权属搬运挂号程序违法为由,恳求法院依法判令吊销该争议房产颁布的房子所有权证。
【不合】
一种观念以为,依法应予以吊销。另一种观念以为,应予以保持。
【剖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首要剖析如下:
1.承继公证不是处理房产承继挂号的法定要件。房子挂号方法第三十三条规则,请求规模所有权搬运挂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挂号请求书、请求人身份证明、房子所有权证书或许房地产证书、证明房子所有权发作搬运的资料、其他必要资料。承继公证不是处理承继房产搬运挂号的法定要件。关于承继房产搬运挂号,只需请求人可以供给证明承继的相关依据,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可以确定房子因承继使其所有权发作搬运,从而结合其他资料,处理承继房产搬运挂号。
2.房地产管理局已实行审慎检查责任。本案中,1999年刘基水请求承继房子房产搬运挂号时,已提交签有“刘基金、刘基木、刘基火”的抛弃承继房产权力书,而且附有基层组织对其签名真实性的证明,以及基层组织出具的承继证明书,上述资料可证实刘基水以承继方法获取该争议房产的现实。房地产管理局据此作出的承继搬运挂号,已实行其审慎检查责任。综上,房地产管理局1999年对争议房产处理搬运挂号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