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试论一审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大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21:05

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时,本着有利于进步诉讼效益的指导思想,增设了简易审判程序。这以后,两高连续发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清晰刑事简易程序的案子规模,而将共同违法等一些案情杂乱的景象扫除在适用规模之外。简易审判程序的树立与逐步完善有效地进步了审判功率,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刑事审判作业的阅历对相关准则和审判实践进行考证后以为,应当及时扩展简易程序适用规模,并设想从案子类型和宣告刑起点两方面临之进行扩展化。
一、倡议扩展简易程序适用的理由
(一)刑事案子逐年上升,司法人员数量相对缺乏,审判压力大
近年来,公诉案子居高不下,而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相对缺乏,在必定程序上形成审判功率较低,违法得不到及时惩办,国家赏罚权也得不到及时维护。关于当事人来讲,诉讼不完毕就意味着其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况,尤其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一般被采纳强制措施,人身自由遭到限制,更期望尽早得到罪与非罪的定论,假如诉讼过于延迟,被告人人身权利就或许遭到损害。而大众对一些案子久拖不决的现象也很不满足,面临违法率居高不下,刑事案子数量不断增加而司法资源投入既定与有限的严峻形势,“正当程序的简易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全球性的发展趋势。
(二)法官本质有大幅进步,有才能公正高效地独任审理宣告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子
2004年4月,最高院在全国规模内展开了一次底层法院状况了解查询,查询得到的数据显现,跟着政治环境的安稳、作业培训的长足发展及作业准入规范的进步,法官本质现已得到有了很大进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2002年时全院人员平均年龄只要33岁,其院内有多名博士在审判一线从事司法作业,知识型法官的典型宋鱼水更是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从刑事审判实务看,尽管每年都有很多疑问新案子呈现引起广泛重视,不可否认的是,偷盗、掠夺、交通肇事等多发案子仍占到了刑事案子的绝大多数。以法官现有本质,独任审理或许判三年有期徒刑的偷盗案与或许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偷盗案并无本质区别。
(三)有利于节省本钱,进步审判功率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诉讼自身应该在最或许短的时间内完毕”,“赏罚违法的赏罚越是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利”。我国台湾法学家蔡墩明先生指出:“不管关于国家或被告之利益,敏捷裁判之意图与其他诉讼意图相配合,不失为今天刑事司法最火急之课题。”树立简易程序准则的条件是刑事案子自身的差异性。假如一切刑事案子在杂乱程度、重要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均整齐划一的话,简易程序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或许性。假如不管刑事案子的杂乱多样性而盲目地对每一案子都投入等量的司法资源,则会形成两种结果:一是使简略的案子毫无必要地阅历杂乱的诉讼程序,形成诉讼资源的糟蹋;二是杂乱的案子因为投入的司法资源相对缺乏而难以得到契合公正、正义要求的处理[1]。因而,依照份额准则和区别对待准则对不同案子应投入与其重要性、杂乱程度相适应的司法资源,简易程序的呈现才水到渠成。实施刑事案子繁简、难易分流,有助于进步司法资源的运用功率。而且,使被追诉者提前从刑事程序中摆脱出来,这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维护被追诉者的人权。扩展简易程序的适用规模能够节省审判资源,下降司法本钱,这一优势是清楚明了的。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简易程序适用独任审判,把原由合议庭审理的案子调整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后,能够大大削减其他法官的作业量。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