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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遭遇交通事故,工伤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还给员工补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01:50

发作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担任,给予员工必定的补助。那么,假如工伤员工已到达退休年龄单位还给员工补助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览,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案情简介]
员工李某遭受交通事故,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确定,后经北京市海淀区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医疗期满后,李某返岗上班,此刻间隔李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仅有4个月。用人单位以为已然劳作者现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则不存在工作问题,也就无需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这种观念能得到法院支撑吗?
[法令解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员工自己提出,该员工能够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作、聘任合同期满停止,或许员工自己提出免除劳作、聘任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
本案中,李某系因自己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与诚尔信公司停止劳作联系,并不契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则的“劳作、聘任合同期满停止或许员工自己提出免除劳作、聘任合同”的景象,故其要求诚尔信公司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的诉讼请求缺少根据,法院不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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