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应该如何办理,具体流程都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10:49乡村房子产权证明应该怎么处理呢?详细流程都有哪些?应留意什么?咱们都知道在乡村不像城市里多是开发商统一规划,所以在房产证的处理也比较规范。在乡村一般都是自己建房,所以很多人不太清楚乡村房子产权证明的处理应该怎么做?
(一)、乡村房产证请求条件
首先是本乡居民,只需一处住所,户籍的地点村是中心村(屯),的确有建造房子需求的农户
(二)、乡村房产证处理需求的资料:
1、自己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请求
(三)、乡村房产证处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请求
2、村委会审阅赞同,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请求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赞同建房
5、到乡乡建办收取房子建造请求表
6、经乡建办签字赞同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赞同
8、交县规划建造局批阅(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收取产权证。
(四)乡村房产证处理费用
乡村房产证处理费用并不多,各地或许有所不同,详细可咨询当地房管部分。详细的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挂号费80元/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相关规则:
1、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于村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委员会运营、处理;
2、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证书,承认建造用地运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乡民住所等乡(镇)村建造,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归纳开发,配套建造;建造用地,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同意。在已同意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同意。
5、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乡村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乡村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其间,触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乡村乡民出卖、租借住宅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乡村房子产权证明处理其实也很简单,只需准备好资料,房子建好后,就能够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