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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00:04
劳作联系的证明是十分简单的,有的公司便是用你没有和咱们公司签订合同来吓唬员工,其实一点效果都没有,那么免除劳作联系的存案需求那些材料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免除劳作联系存案需求哪些材料”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所需材料
1、《赋闲人员登记表》
2、员工档案
3、《劳作合同书》
4、《停止免除劳作合同报告书》
5、《招用人员登记表》
员工属农业户口的,还需填写《农人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审批表》。
受理规模
各级工作服务机构处理解聘存案手续时应遵从赋闲稳妥联系属地准则。即:青岛市工作服务中心受理在市内四区交纳赋闲稳妥用人单位的解聘存案手续;五市三区工作服务中心受理在本区(市)交纳赋闲稳妥用人单位的解聘存案手续;省工作办受理在省社保局交纳赋闲稳妥用人单位的解聘存案手续。
解聘存案规则
与工作存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员工停止或免除劳作联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工作服务机构处理存案手续,移送员工档案,核定赋闲稳妥待遇,简称“解聘存案”。解聘存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职责,因用人单位处理不及时等原因形成员工丢失的,由用人单位承当相关补偿职责。
第八十一条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主任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裁定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作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内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裁定判决一般应在收到裁定请求的60日内作出。对裁定判决无异议的,当事人有必要实行。
第八十三条 劳作争议当事人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述又不实行裁定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请求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定集体合同发作争议,当事人洽谈处理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作行政部门能够安排有关各方和谐处理。
关于你提出的“免除劳作联系存案需求哪些材料”问题,免除劳作联系存案一般需求赋闲人员登记表,员工档案,劳作合同书,停止免除劳作合同报告书,招用人员登记表等等,如果说没劳作合同书的话,能够证明劳作联系的证明也是能够的。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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