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指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04:12
单位受贿罪是指单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受贿,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从中您是否现已发现了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是哪些人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常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
一、《刑法》第393条规则,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及资产
该资产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的资产,而非某个人的资产。一起,也包含一些具有产业性质的利益,其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只是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还包含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二、单位受贿罪的目标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但也存在着不同的观念。有人质疑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能否包含国有单位呢?对此问题,一些教科书以为,本罪的违法目标既包含国家工作人员,也包含国有单位,其理由是界说单位受贿罪的《刑法》第393条将此罪规则为两种景象,其前一种景象“单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受贿”中的受贿目标未指明是国有单位或国家工作人员,故将二者悉数包含进去。但有人以为,这种知道是过错的,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理由如下。
1.研讨一种详细违法的概念及其构成,不能仅依据《刑法》的一、二条法律条文来讲究,而应结合同一类违法乃至整部《刑法》加以剖析,就受贿这类违法行为而言,在刑法第八章《贪婪贿赂罪》中规则了四种行为:
(1)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
(2)自然人对国有单位的受贿;
(3)单位对国有单位的受贿;
(4)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而“两高”别离就《刑法》的罪名的确认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都将第一种景象,即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违法确认为“受贿罪”.
对第二、三种景象,即自然人或单位对国有单位的受贿违法界说为“对单位受贿罪”;而对第四种景象,即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违法规则为“单位受贿罪”。若将单位也列为“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必然形成“单位受贿罪”和“对单位受贿罪”这两种违法在违法目标上彼此容纳,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2.确认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包含国有单位,必然形成在单位对国有单位的受贿违法行为的科罪量刑上产生分歧,给公正执法带来负面影响。假如依照上述观念,单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有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以资产的受贿行为,既可构成“对单位受贿罪”,也可构成“单位受贿罪”。
而这两罪在量刑方面显着不同,依据《刑法》的第391条及第393条规则,“对单位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而“单位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上述对同一详细行为在科罪与量刑上存在的双重标准,明显已违背了刑法总则所确认的罪刑法定准则。所以,“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依据以上剖析,能够得出,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只可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是指哪些”的相关内容,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但这件事一般来说都比较棘手,因而,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一、《刑法》第393条规则,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及资产
该资产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的资产,而非某个人的资产。一起,也包含一些具有产业性质的利益,其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只是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还包含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二、单位受贿罪的目标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但也存在着不同的观念。有人质疑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能否包含国有单位呢?对此问题,一些教科书以为,本罪的违法目标既包含国家工作人员,也包含国有单位,其理由是界说单位受贿罪的《刑法》第393条将此罪规则为两种景象,其前一种景象“单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受贿”中的受贿目标未指明是国有单位或国家工作人员,故将二者悉数包含进去。但有人以为,这种知道是过错的,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理由如下。
1.研讨一种详细违法的概念及其构成,不能仅依据《刑法》的一、二条法律条文来讲究,而应结合同一类违法乃至整部《刑法》加以剖析,就受贿这类违法行为而言,在刑法第八章《贪婪贿赂罪》中规则了四种行为:
(1)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
(2)自然人对国有单位的受贿;
(3)单位对国有单位的受贿;
(4)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而“两高”别离就《刑法》的罪名的确认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都将第一种景象,即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违法确认为“受贿罪”.
对第二、三种景象,即自然人或单位对国有单位的受贿违法界说为“对单位受贿罪”;而对第四种景象,即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违法规则为“单位受贿罪”。若将单位也列为“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必然形成“单位受贿罪”和“对单位受贿罪”这两种违法在违法目标上彼此容纳,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2.确认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包含国有单位,必然形成在单位对国有单位的受贿违法行为的科罪量刑上产生分歧,给公正执法带来负面影响。假如依照上述观念,单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有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以资产的受贿行为,既可构成“对单位受贿罪”,也可构成“单位受贿罪”。
而这两罪在量刑方面显着不同,依据《刑法》的第391条及第393条规则,“对单位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而“单位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上述对同一详细行为在科罪与量刑上存在的双重标准,明显已违背了刑法总则所确认的罪刑法定准则。所以,“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依据以上剖析,能够得出,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只可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单位受贿罪的违法目标是指哪些”的相关内容,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但这件事一般来说都比较棘手,因而,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