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生育证明有关格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6:54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处理规则》:凡18-49周岁之间的育龄人群,脱离户籍地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在流出前必须持自己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所在单位的婚育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行政部分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抵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大街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承受当地计划生育部分的处理。《婚育证明》的运用时效最高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婚育状况发作改动时或所持《婚育证明》的有用运用期限截止前,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经审阅后领换新的《婚育证明》。
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作业处理办证》第六条规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作业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当地人民政府一起处理,以现居住地处理为主”。第十一条规则:“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构成劳作联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担任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处理作业,并承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许大街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处理部分监督查看”。《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第十二条规则:“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应按计划生育要求,定时将现居住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技能服务部分出具的避孕节育状况证明寄回户籍所在地”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作业中触及处理重生入园、入学、转学,请求建立民营社会医疗组织等需求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资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供给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能服务组织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供给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能服务组织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供给本市计生技能服务组织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状况另需供给不同资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供给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
⑵归于方针外生育的,供给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
(三)处理部分:现居住地大街计生作业组织。
(四)处理程序:请求人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街计生作业组织请求。作业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请求,如对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处理时限及成果:请求人提交资料完全的,应即时处理。如需进一步核实状况,可要求请求人供给相关资料,并自请求人提交资料完全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处理;需求延伸时刻的,应报大街计生作业组织担任人赞同并及时告诉请求人,延伸的时刻不得超越10个作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