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转化抢劫罪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9:10
偷盗罪在特定的状况下会被判定为掠夺罪的,掠夺罪比偷盗罪更严峻,遭到的赏罚会更大。那么在那种状况下偷盗罪会转化成掠夺罪呢?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常识,假如你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就请你跟着小编一同往下看,信任看过之后的你,关于这个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则:“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掠夺罪)的规则科罪处分。”
一、条件条件
1、偷盗、欺诈、争夺是否需求到达资产数额较大构成违法的景象?
依据刑法第264条规则偷盗罪是以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屡次偷盗为偷盗罪的建立要件。依据刑法第266条规则,欺诈罪是以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为欺诈罪建立要件。依据刑法第267条规则,争夺罪是以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为建立要件。而依据刑法第263条规则,掠夺罪并没有掠夺公私资产数额或掠夺次数的约束。这就发作一个问题,即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为掠夺是否要有掠夺数额或掠夺次数的约束?对此问题,有不同的观念:一种观念以为行为人不只需施行偷盗、欺诈、争夺的行为,而且要构成违法,否则不转化为掠夺罪。[2]另一种观念以为,掠夺罪的建立没有数额的约束,故过后掠夺也不该有数额的约束。行为人以违法成心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只需现已着手施行,不论是既遂仍是未遂,不论所获得的资产数额巨细,都契合:“犯偷盗、欺诈、争夺罪”的条件。虽然刑法第269条规则是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人施行违法行为要到达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违法既遂规范,而是只需求行为人施行了有犯偷盗、欺诈、争夺的成心行为,就能够转化成为掠夺罪,与行为人施行行为所获得的公私产业的数额巨细无关。2、转化型掠夺的前行为是否有必要是第269条规则的偷盗、争夺、欺诈这三种行为,施行其他特别类型的偷盗、争夺、欺诈的行为,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是否能够转化为掠夺罪。偷盗信用卡、偷盗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等,能否转化为掠夺罪? 偷盗信用卡并运用的,按偷盗罪科罪处分。因而行为人偷盗信用卡时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应以掠夺罪科罪处分。对偷盗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的行为一起构成偷盗罪和损坏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的,偷盗运用中的电力设备,一起构成损坏电力设备罪和偷盗罪依照幻想竞合犯择一重罪处分。而行为人在偷盗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的行为时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应以掠夺罪科罪处分。此刻行为人的终究处分,应在损坏电力设备和掠夺罪中择一重罪处分。信用卡欺诈罪、信用证欺诈罪、稳妥欺诈罪、合同欺诈罪等特别类型的欺诈罪是否包含在转化型掠夺的欺诈罪中。刑法中的一般型欺诈和特别型欺诈的首要差异表现在欺诈的详细手法和欺诈的目标不同,但都是以隐秘本相和虚拟实践的办法骗得被害人的资产;因而一般型欺诈和特别类型的欺诈其本质是相同的。只需在施行欺诈时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应以掠夺罪科罪处分。但特别类型的欺诈罪具有很大的躲藏性,例如合同欺诈罪,并不像一般的一般的欺诈罪那样在施行违法时或施行违法之后当即被发现,因而实践中一般不存在转化为掠夺罪的景象。3、转化型掠夺罪的条件条件是否应受约束,违法准备行为可否构成转化型掠夺罪的条件条件。依照《刑法》第22条规则,为了违法准备东西、制作条件的,是违法准备。关于准备犯,能够对比既遂犯从轻、减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据此可知准备行为,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刑法第269条的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应当了解为偷盗、欺诈、争夺的行为现已着手不包含违法准备行为。刑法第269条所说的“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是指现已着手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时,才具有了向掠夺罪转化的条件。在准备阶段抵抗抓捕的行为,由于其没有着手施行其违法,故其手法行为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处理,但不转化为掠夺罪。
二、转化型掠夺罪适用的客观条件
违法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侵略了刑法所维护的法益,客观要件首先是损害社会的行为,转化型掠夺罪其转化的损害社会的行为是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
1、对“暴力”的了解。转化型掠夺中的暴力应相当于掠夺罪中的暴力程度,即运用杀人、绑缚、损伤、禁锢、碰击等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对资产的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不法行使有形力,使被害人不能抵挡的行为,即有必要是针对被害人的施行,足以限制被害人抵挡,但并不要求实践限制了被害人的抵挡。假如只是为了脱节抓捕,而推推撞撞,没有直接成心要挟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能够不以为是运用暴力。[2、对“当场”的了解。转化型掠夺罪的当场,包含行为人施行偷盗、欺诈、争夺的作案现场,也包含行为人逃离作案现场当即被人发现后的整个被抓捕全过程。行为人逃离作案现场到被人发现施行抓捕中心没有显着的中止。假如行为人作案时或许在逃离现场时没有被发现,在过后、在其他地址行为人被发现而对被害人或第三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不转化为掠夺罪。由于从作案到被发现其间心有显着的距离,已不存在转化的可能性,以其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单专断判,其构成什么罪以什么罪科罪处分。而与从前的施行的偷盗、欺诈、争夺已没有关系,故不构成转化型的掠夺罪。
三、转化型掠夺罪片面条件 违法意图,是指违法人片面上经过违法行为所寻求的不合法利益、状况或许成果,不是指直接成心中的毅力要素,而是指成心违法中,行为人经过完成行为的直接损害成果后,所进一步寻求的某种不合法利益、状况或许成果。[4] 转化型掠夺罪中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意图是:“为了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窝藏赃物是指行为人经过搬运、藏匿的手法维护偷盗、欺诈、争夺所得的公私资产,不被康复到原有状况。抵抗抓捕是指违法分子抵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采纳的拘留、拘捕等强制措施,以及在违法时或许违法后被及时发现,抵抗一般公民将其扭送到司法机关的行为。消灭罪证是指行为人为躲避罪责,湮灭作案现场留传的痕迹、物品以及毁掉能够证明其自己罪过的各种依据。假如行为人在施行偷盗、欺诈、引荐过程中,没有获得资产时就被他人发现,为了不合法获得财,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就契合掠夺罪的构成要件,应直接定掠夺罪,而不定转化型掠夺罪。
四、转化型掠夺的共犯问题
依据刑法第25条的规则,一起违法是指二人以上一起成心违法。即二人以上的共监犯有必要对一起施行的违法有一起的成心和一起的行为,才干对一起施行的违法承当刑事责任。转化型掠夺罪共犯的确定,应当只是环绕行为人对当场施行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片面毅力和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之意图进行运用依据,才干精确定性。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一起施行偷盗、欺诈、争夺时,其间一人为抵抗抓捕而当场运用暴力,该行为人转化为掠夺罪,而其他行为人是否构成转化型掠夺的共犯?要区别不同的状况,作详细剖析
1、如其间一行为人当场运用暴力时,其他行为人知情,而且能够阻挠,而不予阻挠,采纳默许的手法使其暴力能够持续施行时,则也转化为掠夺罪。2、如其间一人运用暴力时,其他行为人并不在场,且并不知情时,则施行暴力的行为人转化为掠夺罪,没有施行暴力行为人不转化为掠夺罪。由于行为人之间仅有施行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违法成心,并没有掠夺的违法成心。而一起违法的客观要件,有必要要有一起的违法成心。故不构成掠夺罪的违法成心。现举例剖析此种状况:甲、乙两人一起施行偷盗,违法完成后,甲携赃物已脱离现场,乙正要脱离时即被被害人捉住,乙为了挣脱逃跑,暴力击伤被害人后逃跑。本案中乙的行为依据269条定掠夺罪是没有贰言的。那么对甲的行为是否也以掠夺罪科罪呢?甲、乙两人是否构成一起成心的转化型掠夺罪呢?在本案中甲、乙有着一起偷盗的一起成心,但无掠夺的成心,乙为抵抗抓捕而施行的暴力行为甲并不知情,也没有供给任何的支撑和协助。因而乙的行为应该是“施行犯过限”。所以关于甲的行为仅以偷盗罪科罪处分,不该转化为掠夺罪。
五、转化型掠夺罪的成果
加剧犯违法问题依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一)入户掠夺的;(二)在公共交通东西上掠夺的;(三)掠夺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屡次掠夺或许掠夺数额巨大的;(五)掠夺致人重伤、逝世的;(六)假充军警人员掠夺的;(七)持枪掠夺的;(八)掠夺军用物资或许抢险、救灾、救助物资。 下面以入户掠夺详细剖析,这儿的“户”,是指公民私家居处,入户掠夺,不只严峻侵略公民的产业权,更为严峻的是危及公民的人身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中对“入户掠夺”进行了界定:是指为施行掠夺行为而进入他人日子的与外界相对阻隔的居处,包含关闭的院子、牧民的帐子、渔民作为家庭日子场所的渔船、为日子租借的房子等进行掠夺的行为。但这儿的户不包含办公楼、校舍、公共文娱等场所,假如校舍、办公楼暂时用于单位员工寓居,则应视为户。关于行为人入户偷盗,被发现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暴力相要挟的行为,行为人偷盗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行为,已转化为掠夺罪。因其转化行为发作户内,故应当确定为入户掠夺。现举例阐明: 某晚深夜,张三悄然进入李四房间,偷盗李四的笔记本。因作案时一不小心将椅子打倒,惊醒了李四,李四马上对张三施行抓捕。张三当场一拳将李四打倒在地,后逃跑。现对此案进行详细剖析:张三入户偷盗李四笔记本,已构成偷盗罪。张三当场一拳将李四打倒在地,归于当场运用暴力,且张三运用暴力的意图是为了抵抗抓捕,契合转化型掠夺罪违法构成。由于暴力发作在室内,故转化为入户掠夺。 据此,行为人转化前的违法景象或许行为人转化后的违法景象,只需其间有一项契合掠夺罪的加剧情节的,就应当确定为掠夺罪的成果加剧犯。由于之所以行为人前后两行为能够转化,正是考虑到转化前后两个行为之间具有联接性、连贯性和不间断性,假如两行为之间不具有连续性,则无需转化而是别离确定为数罪,所以其转化前的加剧情节与转化后加剧情节之间具有延续性,也即转化前的加剧情节为转化后加剧情节的延伸。
六、转化型掠夺罪既遂、未遂问题
在转化型掠夺罪的确定中,一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前现已获得资产后为窝藏赃物而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行为,构成掠夺罪既遂,由于在这种状况下能够以为此刻的转化实践是一种行为犯,即只需施行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就构成掠夺罪。即转化型掠夺以行为人是否实践获得资产为规范区别既遂与未遂。 二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前,行为人现已获得资产为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时,就构成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假如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前,行为人没有获得资产为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时,只建立转化型掠夺的未遂。由于转化型掠夺罪的主眼在于行为人是否实践夺取了公私产业,而不在于是否施行了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行为,故不能以是否施行了暴力、钳制的行为来区别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规范。 三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偷盗、欺诈、争夺罪既遂,只需行为人现已着手施行了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行为,就以为契合转化的条件条件。如行为人偷盗时,只偷盗了200元,不契合偷盗罪的违法构成,即偷盗数额没有得到“较大数额”这个规范。但假如被人发现,为抵抗抓捕或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时,就构成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 四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后,并不是为了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则不构成转化型掠夺罪,不存在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如前行为人构成偷盗罪、欺诈罪、争夺罪的,与后运用的暴力的行为如构成后行为也构成违法,则按数罪并罚处理。 七、施行其他类型的偷盗、欺诈、争夺行为能否转化为掠夺罪 《刑法》第269条规则的“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原意是指犯偷盗罪、欺诈罪、争夺罪,即向掠夺罪转化只限于侵略产业罪的规模之内。因而,转化型掠夺,其先行之目标有必要是公私资产。其违法的片面方面有必要是具有不合法占有之意图。[5]如偷盗、争夺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罪就不能转化为掠夺罪。由于《刑法》第269条归于法令拟制,法令拟制归于法令的特别规则,不能随意的再加以扩展,前行为有必要要契合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违法构成。不能无约束的扩展,偷盗、欺诈、争夺的特别犯不适应转化景象,其处理方式为从前行为所犯的罪与后行为所犯的罪数罪并罚。这样做才契合罪刑法定主义准则。 八、当场运用暴力形成轻伤、重伤或逝世景象的定性 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形成轻伤、重伤或逝世景象怎么处理。《刑法》第269条规则,依照本法第263条抢掠夺罪处分。故这儿的暴力,应相当于掠夺罪中的暴力程度。其间“当场运用暴力”,应当包含当场施行将被害人成心形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或逝世的景象。假如此种暴力行为呈现,按此条规则,应依照掠夺罪处理。而不是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处分,也不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与掠夺数罪并罚。假如说应该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论处,那么立法者能够作出特别规则,如法令能够作出:“当场运用暴力致人轻伤、重伤、逝世的,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已然法令在此条中没有作出破例的、扫除性的规则,则阐明此条规则的“暴力”(当场的,而不是过后的)应是包罗万象的。
偷盗罪假如情节太严峻,就会转成掠夺罪,原本偷盗便是犯法的,所以咱们要管好自己的手,他人的东西就不要动。还有很多其他的罪也是会转化城掠夺罪的,上面现已很清楚地介绍了,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期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您。假如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令咨询。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则:“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掠夺罪)的规则科罪处分。”
一、条件条件
1、偷盗、欺诈、争夺是否需求到达资产数额较大构成违法的景象?
依据刑法第264条规则偷盗罪是以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屡次偷盗为偷盗罪的建立要件。依据刑法第266条规则,欺诈罪是以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为欺诈罪建立要件。依据刑法第267条规则,争夺罪是以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为建立要件。而依据刑法第263条规则,掠夺罪并没有掠夺公私资产数额或掠夺次数的约束。这就发作一个问题,即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为掠夺是否要有掠夺数额或掠夺次数的约束?对此问题,有不同的观念:一种观念以为行为人不只需施行偷盗、欺诈、争夺的行为,而且要构成违法,否则不转化为掠夺罪。[2]另一种观念以为,掠夺罪的建立没有数额的约束,故过后掠夺也不该有数额的约束。行为人以违法成心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只需现已着手施行,不论是既遂仍是未遂,不论所获得的资产数额巨细,都契合:“犯偷盗、欺诈、争夺罪”的条件。虽然刑法第269条规则是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人施行违法行为要到达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违法既遂规范,而是只需求行为人施行了有犯偷盗、欺诈、争夺的成心行为,就能够转化成为掠夺罪,与行为人施行行为所获得的公私产业的数额巨细无关。2、转化型掠夺的前行为是否有必要是第269条规则的偷盗、争夺、欺诈这三种行为,施行其他特别类型的偷盗、争夺、欺诈的行为,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是否能够转化为掠夺罪。偷盗信用卡、偷盗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等,能否转化为掠夺罪? 偷盗信用卡并运用的,按偷盗罪科罪处分。因而行为人偷盗信用卡时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应以掠夺罪科罪处分。对偷盗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的行为一起构成偷盗罪和损坏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的,偷盗运用中的电力设备,一起构成损坏电力设备罪和偷盗罪依照幻想竞合犯择一重罪处分。而行为人在偷盗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的行为时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应以掠夺罪科罪处分。此刻行为人的终究处分,应在损坏电力设备和掠夺罪中择一重罪处分。信用卡欺诈罪、信用证欺诈罪、稳妥欺诈罪、合同欺诈罪等特别类型的欺诈罪是否包含在转化型掠夺的欺诈罪中。刑法中的一般型欺诈和特别型欺诈的首要差异表现在欺诈的详细手法和欺诈的目标不同,但都是以隐秘本相和虚拟实践的办法骗得被害人的资产;因而一般型欺诈和特别类型的欺诈其本质是相同的。只需在施行欺诈时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应以掠夺罪科罪处分。但特别类型的欺诈罪具有很大的躲藏性,例如合同欺诈罪,并不像一般的一般的欺诈罪那样在施行违法时或施行违法之后当即被发现,因而实践中一般不存在转化为掠夺罪的景象。3、转化型掠夺罪的条件条件是否应受约束,违法准备行为可否构成转化型掠夺罪的条件条件。依照《刑法》第22条规则,为了违法准备东西、制作条件的,是违法准备。关于准备犯,能够对比既遂犯从轻、减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据此可知准备行为,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刑法第269条的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应当了解为偷盗、欺诈、争夺的行为现已着手不包含违法准备行为。刑法第269条所说的“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是指现已着手施行偷盗、欺诈、争夺行为时,才具有了向掠夺罪转化的条件。在准备阶段抵抗抓捕的行为,由于其没有着手施行其违法,故其手法行为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处理,但不转化为掠夺罪。
二、转化型掠夺罪适用的客观条件
违法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侵略了刑法所维护的法益,客观要件首先是损害社会的行为,转化型掠夺罪其转化的损害社会的行为是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
1、对“暴力”的了解。转化型掠夺中的暴力应相当于掠夺罪中的暴力程度,即运用杀人、绑缚、损伤、禁锢、碰击等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对资产的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不法行使有形力,使被害人不能抵挡的行为,即有必要是针对被害人的施行,足以限制被害人抵挡,但并不要求实践限制了被害人的抵挡。假如只是为了脱节抓捕,而推推撞撞,没有直接成心要挟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能够不以为是运用暴力。[2、对“当场”的了解。转化型掠夺罪的当场,包含行为人施行偷盗、欺诈、争夺的作案现场,也包含行为人逃离作案现场当即被人发现后的整个被抓捕全过程。行为人逃离作案现场到被人发现施行抓捕中心没有显着的中止。假如行为人作案时或许在逃离现场时没有被发现,在过后、在其他地址行为人被发现而对被害人或第三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不转化为掠夺罪。由于从作案到被发现其间心有显着的距离,已不存在转化的可能性,以其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单专断判,其构成什么罪以什么罪科罪处分。而与从前的施行的偷盗、欺诈、争夺已没有关系,故不构成转化型的掠夺罪。
三、转化型掠夺罪片面条件 违法意图,是指违法人片面上经过违法行为所寻求的不合法利益、状况或许成果,不是指直接成心中的毅力要素,而是指成心违法中,行为人经过完成行为的直接损害成果后,所进一步寻求的某种不合法利益、状况或许成果。[4] 转化型掠夺罪中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意图是:“为了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窝藏赃物是指行为人经过搬运、藏匿的手法维护偷盗、欺诈、争夺所得的公私资产,不被康复到原有状况。抵抗抓捕是指违法分子抵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采纳的拘留、拘捕等强制措施,以及在违法时或许违法后被及时发现,抵抗一般公民将其扭送到司法机关的行为。消灭罪证是指行为人为躲避罪责,湮灭作案现场留传的痕迹、物品以及毁掉能够证明其自己罪过的各种依据。假如行为人在施行偷盗、欺诈、引荐过程中,没有获得资产时就被他人发现,为了不合法获得财,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就契合掠夺罪的构成要件,应直接定掠夺罪,而不定转化型掠夺罪。
四、转化型掠夺的共犯问题
依据刑法第25条的规则,一起违法是指二人以上一起成心违法。即二人以上的共监犯有必要对一起施行的违法有一起的成心和一起的行为,才干对一起施行的违法承当刑事责任。转化型掠夺罪共犯的确定,应当只是环绕行为人对当场施行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片面毅力和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之意图进行运用依据,才干精确定性。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一起施行偷盗、欺诈、争夺时,其间一人为抵抗抓捕而当场运用暴力,该行为人转化为掠夺罪,而其他行为人是否构成转化型掠夺的共犯?要区别不同的状况,作详细剖析
1、如其间一行为人当场运用暴力时,其他行为人知情,而且能够阻挠,而不予阻挠,采纳默许的手法使其暴力能够持续施行时,则也转化为掠夺罪。2、如其间一人运用暴力时,其他行为人并不在场,且并不知情时,则施行暴力的行为人转化为掠夺罪,没有施行暴力行为人不转化为掠夺罪。由于行为人之间仅有施行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违法成心,并没有掠夺的违法成心。而一起违法的客观要件,有必要要有一起的违法成心。故不构成掠夺罪的违法成心。现举例剖析此种状况:甲、乙两人一起施行偷盗,违法完成后,甲携赃物已脱离现场,乙正要脱离时即被被害人捉住,乙为了挣脱逃跑,暴力击伤被害人后逃跑。本案中乙的行为依据269条定掠夺罪是没有贰言的。那么对甲的行为是否也以掠夺罪科罪呢?甲、乙两人是否构成一起成心的转化型掠夺罪呢?在本案中甲、乙有着一起偷盗的一起成心,但无掠夺的成心,乙为抵抗抓捕而施行的暴力行为甲并不知情,也没有供给任何的支撑和协助。因而乙的行为应该是“施行犯过限”。所以关于甲的行为仅以偷盗罪科罪处分,不该转化为掠夺罪。
五、转化型掠夺罪的成果
加剧犯违法问题依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一)入户掠夺的;(二)在公共交通东西上掠夺的;(三)掠夺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屡次掠夺或许掠夺数额巨大的;(五)掠夺致人重伤、逝世的;(六)假充军警人员掠夺的;(七)持枪掠夺的;(八)掠夺军用物资或许抢险、救灾、救助物资。 下面以入户掠夺详细剖析,这儿的“户”,是指公民私家居处,入户掠夺,不只严峻侵略公民的产业权,更为严峻的是危及公民的人身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中对“入户掠夺”进行了界定:是指为施行掠夺行为而进入他人日子的与外界相对阻隔的居处,包含关闭的院子、牧民的帐子、渔民作为家庭日子场所的渔船、为日子租借的房子等进行掠夺的行为。但这儿的户不包含办公楼、校舍、公共文娱等场所,假如校舍、办公楼暂时用于单位员工寓居,则应视为户。关于行为人入户偷盗,被发现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暴力相要挟的行为,行为人偷盗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行为,已转化为掠夺罪。因其转化行为发作户内,故应当确定为入户掠夺。现举例阐明: 某晚深夜,张三悄然进入李四房间,偷盗李四的笔记本。因作案时一不小心将椅子打倒,惊醒了李四,李四马上对张三施行抓捕。张三当场一拳将李四打倒在地,后逃跑。现对此案进行详细剖析:张三入户偷盗李四笔记本,已构成偷盗罪。张三当场一拳将李四打倒在地,归于当场运用暴力,且张三运用暴力的意图是为了抵抗抓捕,契合转化型掠夺罪违法构成。由于暴力发作在室内,故转化为入户掠夺。 据此,行为人转化前的违法景象或许行为人转化后的违法景象,只需其间有一项契合掠夺罪的加剧情节的,就应当确定为掠夺罪的成果加剧犯。由于之所以行为人前后两行为能够转化,正是考虑到转化前后两个行为之间具有联接性、连贯性和不间断性,假如两行为之间不具有连续性,则无需转化而是别离确定为数罪,所以其转化前的加剧情节与转化后加剧情节之间具有延续性,也即转化前的加剧情节为转化后加剧情节的延伸。
六、转化型掠夺罪既遂、未遂问题
在转化型掠夺罪的确定中,一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前现已获得资产后为窝藏赃物而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行为,构成掠夺罪既遂,由于在这种状况下能够以为此刻的转化实践是一种行为犯,即只需施行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就构成掠夺罪。即转化型掠夺以行为人是否实践获得资产为规范区别既遂与未遂。 二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前,行为人现已获得资产为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时,就构成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假如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转化前,行为人没有获得资产为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时,只建立转化型掠夺的未遂。由于转化型掠夺罪的主眼在于行为人是否实践夺取了公私产业,而不在于是否施行了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行为,故不能以是否施行了暴力、钳制的行为来区别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规范。 三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偷盗、欺诈、争夺罪既遂,只需行为人现已着手施行了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行为,就以为契合转化的条件条件。如行为人偷盗时,只偷盗了200元,不契合偷盗罪的违法构成,即偷盗数额没有得到“较大数额”这个规范。但假如被人发现,为抵抗抓捕或消灭罪证当场运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时,就构成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 四是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后,并不是为了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则不构成转化型掠夺罪,不存在转化型掠夺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如前行为人构成偷盗罪、欺诈罪、争夺罪的,与后运用的暴力的行为如构成后行为也构成违法,则按数罪并罚处理。 七、施行其他类型的偷盗、欺诈、争夺行为能否转化为掠夺罪 《刑法》第269条规则的“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原意是指犯偷盗罪、欺诈罪、争夺罪,即向掠夺罪转化只限于侵略产业罪的规模之内。因而,转化型掠夺,其先行之目标有必要是公私资产。其违法的片面方面有必要是具有不合法占有之意图。[5]如偷盗、争夺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罪就不能转化为掠夺罪。由于《刑法》第269条归于法令拟制,法令拟制归于法令的特别规则,不能随意的再加以扩展,前行为有必要要契合偷盗、欺诈、争夺罪的违法构成。不能无约束的扩展,偷盗、欺诈、争夺的特别犯不适应转化景象,其处理方式为从前行为所犯的罪与后行为所犯的罪数罪并罚。这样做才契合罪刑法定主义准则。 八、当场运用暴力形成轻伤、重伤或逝世景象的定性 行为人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形成轻伤、重伤或逝世景象怎么处理。《刑法》第269条规则,依照本法第263条抢掠夺罪处分。故这儿的暴力,应相当于掠夺罪中的暴力程度。其间“当场运用暴力”,应当包含当场施行将被害人成心形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或逝世的景象。假如此种暴力行为呈现,按此条规则,应依照掠夺罪处理。而不是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处分,也不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与掠夺数罪并罚。假如说应该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论处,那么立法者能够作出特别规则,如法令能够作出:“当场运用暴力致人轻伤、重伤、逝世的,依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已然法令在此条中没有作出破例的、扫除性的规则,则阐明此条规则的“暴力”(当场的,而不是过后的)应是包罗万象的。
偷盗罪假如情节太严峻,就会转成掠夺罪,原本偷盗便是犯法的,所以咱们要管好自己的手,他人的东西就不要动。还有很多其他的罪也是会转化城掠夺罪的,上面现已很清楚地介绍了,期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期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您。假如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