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否有效,其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19:24
房地产企业在我国占领着比较独特的位置。中国人往往很垂青家,所以有一套归于自己的房子是十分美好的作业。这就导致了许多企业都会开展房地产职业,使得房地产企业迅速开展。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关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一、城市房地产办理法是否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二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办理法〉的决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经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可见房地产办理办法现已于2007年8月30日开端收效了。
二、主要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办理,保护房地产市场次序,保证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开展,拟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获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运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买卖,施行房地产办理,应当恪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子,是指土地上的房子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子建造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买卖,包含房地产转让、房地产典当和房子租借。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施国有土地有偿、有期限运用准则。可是,国家在本法规则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在外。
第四条国家依据社会、经济开展水平,扶持开展居民住所建造,逐渐改进居民的寓居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恪守法令和行政法规,依法交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令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能够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子,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所的,还应当保证被征收人的寓居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第七条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土地办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则的职权区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办理全国房地产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产办理、土地办理部门的组织设置及其职权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房地产办理是系统性的。是有专门的法令进行办理。这种法令是对房子以及建筑物进行一种办理,对我国房地产的次序有必定的协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一、城市房地产办理法是否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二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办理法〉的决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经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可见房地产办理办法现已于2007年8月30日开端收效了。
二、主要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办理,保护房地产市场次序,保证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开展,拟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获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运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买卖,施行房地产办理,应当恪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子,是指土地上的房子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子建造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买卖,包含房地产转让、房地产典当和房子租借。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施国有土地有偿、有期限运用准则。可是,国家在本法规则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在外。
第四条国家依据社会、经济开展水平,扶持开展居民住所建造,逐渐改进居民的寓居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恪守法令和行政法规,依法交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令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能够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子,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所的,还应当保证被征收人的寓居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第七条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土地办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则的职权区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办理全国房地产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产办理、土地办理部门的组织设置及其职权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房地产办理是系统性的。是有专门的法令进行办理。这种法令是对房子以及建筑物进行一种办理,对我国房地产的次序有必定的协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