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就可以获得二倍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23:11
跟着劳作合同法的遍及,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已日渐成为职场的“常识性”法律规则。但是,在很多因“未签定劳作合同”引发的诉讼中,不少劳作者误以为只需未签定劳作合同,就能够取得二倍薪酬,其实并非这样。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起来了解。
员工未签定劳作合同能否取得二倍薪酬
留意一:未签定劳作合同,最长能建议11个月的二倍薪酬
事例:小林于2013年1月1日入职一家科技公司,从事软件开发作业。科技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一向未与其签定书面劳作合同。2014年6月30日,小林离任并提起裁定,要求科技公司付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
终究,通过劳作裁定和法院审理,收效断定确定该公司应依法向小林付出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并驳回其要求该公司付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的诉讼恳求。
律师说法: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该法还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依据法律规则,该公司应依法向小林付出2013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差额。至于2014年1月1日后,小林与科技公司虽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却也依法视为两边间“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因而,在此情况下,小林能够建议要求承认两边间归于无固定期间劳作合同联系,而无法再建议要求二倍薪酬。
留意二:讨要二倍薪酬,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
事例:小张于2013年1月1日入职一家文明公司,两边未签书面劳作合同。
2014年6月30日,小张离任。2014年7月1日,小张提起劳作裁定,要求该公司向其付出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差额。
对此,该公司以为已通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断定确定,该公司的时效抗辩建立,仅需向小张付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
律师说法:
诉讼时效准则是指民事权力遭到损害的权力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力,将失掉胜诉权的一项准则。依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的规则,劳作争议恳求裁定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裁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
因而,小张于2014年7月1日提起劳作裁定,要求的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现已超越一年的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留意三:“补签”劳作合同,不能再建议二倍薪酬
事例:小刘于2014年1月进入一家广告公司作业,两边未签书面劳作合同。2014年7月,文明公司与小刘补签了书面劳作合同,日期补签至2014年1月。尔后,小刘以要求该公司付出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为由提起劳作裁定、诉讼,但小刘的建议没有得到劳作裁定组织及法院的支撑。
律师说法:
本案中,广告公司在小刘入职后未及时与小刘签定书面劳作合同确有不妥。但需求指出的是,在两边劳作联系存续必定时刻后,广告公司与小刘在协商共同的前提下,签定劳作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践用工之日的行为,现已构成两边间的“合意”。在此情况下,小刘再次诉请建议“未签定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留意四:用人单位丢掉劳作合同原件,劳作者讨要二倍薪酬很难
事例:小钱原系一家医药公司员工,离任后,其以医药公司未与其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为由提起劳作裁定及诉讼。案子审理过程中,医药公司宣称,此前与小钱签过书面劳作合同,只因公司办理不小心,将保存在公司的劳作合同原件丢掉,无法向法院提交,但两边的劳作合同曾在相关部分进行过存案且存有复印件,并一起向法院供给了复印件。虽然小钱对该公司供给的复印件予以否定,但法院终究承认了两边现已签过书面劳作合同的现实,断定驳回了小钱的恳求。
律师说法: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则,书证应提交原件。但是需求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丢失劳作合同原件的情况下,法院依然能够结合其他的依据材料及查明的案子现实,检查断定劳作合同复印件能否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
本案中,小钱与医药公司的劳作合同曾在相关部分进行过存案并在该有关部分留存有复印件,且经核对,存案留存的复印件与医药公司提交的复印件内容共同。因而,法院可依法确定小钱与医药公司间曾签定书面劳作合同。
员工未签定劳作合同能否取得二倍薪酬
留意一:未签定劳作合同,最长能建议11个月的二倍薪酬
事例:小林于2013年1月1日入职一家科技公司,从事软件开发作业。科技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一向未与其签定书面劳作合同。2014年6月30日,小林离任并提起裁定,要求科技公司付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
终究,通过劳作裁定和法院审理,收效断定确定该公司应依法向小林付出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并驳回其要求该公司付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的诉讼恳求。
律师说法: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该法还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依据法律规则,该公司应依法向小林付出2013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差额。至于2014年1月1日后,小林与科技公司虽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却也依法视为两边间“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因而,在此情况下,小林能够建议要求承认两边间归于无固定期间劳作合同联系,而无法再建议要求二倍薪酬。
留意二:讨要二倍薪酬,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
事例:小张于2013年1月1日入职一家文明公司,两边未签书面劳作合同。
2014年6月30日,小张离任。2014年7月1日,小张提起劳作裁定,要求该公司向其付出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差额。
对此,该公司以为已通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断定确定,该公司的时效抗辩建立,仅需向小张付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
律师说法:
诉讼时效准则是指民事权力遭到损害的权力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力,将失掉胜诉权的一项准则。依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的规则,劳作争议恳求裁定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裁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
因而,小张于2014年7月1日提起劳作裁定,要求的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现已超越一年的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留意三:“补签”劳作合同,不能再建议二倍薪酬
事例:小刘于2014年1月进入一家广告公司作业,两边未签书面劳作合同。2014年7月,文明公司与小刘补签了书面劳作合同,日期补签至2014年1月。尔后,小刘以要求该公司付出未签劳作合同二倍薪酬为由提起劳作裁定、诉讼,但小刘的建议没有得到劳作裁定组织及法院的支撑。
律师说法:
本案中,广告公司在小刘入职后未及时与小刘签定书面劳作合同确有不妥。但需求指出的是,在两边劳作联系存续必定时刻后,广告公司与小刘在协商共同的前提下,签定劳作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践用工之日的行为,现已构成两边间的“合意”。在此情况下,小刘再次诉请建议“未签定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留意四:用人单位丢掉劳作合同原件,劳作者讨要二倍薪酬很难
事例:小钱原系一家医药公司员工,离任后,其以医药公司未与其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为由提起劳作裁定及诉讼。案子审理过程中,医药公司宣称,此前与小钱签过书面劳作合同,只因公司办理不小心,将保存在公司的劳作合同原件丢掉,无法向法院提交,但两边的劳作合同曾在相关部分进行过存案且存有复印件,并一起向法院供给了复印件。虽然小钱对该公司供给的复印件予以否定,但法院终究承认了两边现已签过书面劳作合同的现实,断定驳回了小钱的恳求。
律师说法: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则,书证应提交原件。但是需求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丢失劳作合同原件的情况下,法院依然能够结合其他的依据材料及查明的案子现实,检查断定劳作合同复印件能否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
本案中,小钱与医药公司的劳作合同曾在相关部分进行过存案并在该有关部分留存有复印件,且经核对,存案留存的复印件与医药公司提交的复印件内容共同。因而,法院可依法确定小钱与医药公司间曾签定书面劳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