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12:12.4.5 投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出让方案,确认供当地法;
(2)编制、确认出让方案;
(3)地价评价,确认底价;
(4)编制出让文件;
(5)发布出让布告;
(6)请求和资历检查;
(7)投标拍卖挂牌活动施行;
(8)签定出让合同,发布出让成果;
(9)核发《建造用地同意书》,交给土地;
(10)处理土地挂号;
(11)材料归档。
4.4 当地补充规则
当地可对本标准做出补充规则或施行细则,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存案。
5 发布出让方案、确认供当地法
5.1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经同意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方案向社会发布。有条件的当地能够依据供地进展安排,分阶段将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方案细化落实到地段、地块,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方案以及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应当在我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上发布。
5.2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方案、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应当清晰用地者请求用地的途径和方法,揭露承受用地请求。
揭露承受请求的时刻不得少于30日。
5.3 需求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应当依据发布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方案、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以及本身用地需求,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请求。
5.4 用地预请求
为了充沛了解市场需求状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划和进展,有条件的当地,能够树立用地预请求准则。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内的具地块有运用意向的,能够提出用地预请求,并许诺乐意付出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为其许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能够承受的,应当依据土地出让方案和土地市场状况,当令安排施行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告诉提出该宗地用地预请求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提出用地预请求的单位、个人,应当参与该宗地的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许诺的土地价格。
5.5 依据意向用地者请求状况,契合4.3规则条件的土地出让,应当采纳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对不能确认是否契合4.3规则条件的详细宗地,可由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谐决策机构团体确认。
对具有归纳方针或特定社会、公益建造条件、开发建造要求较高、仅有少量单位和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土地运用权出让,能够采纳投标方法,依照归纳条件最佳者得的准则确认受让人;其他土地运用权的出让,应当采纳投标、拍卖或挂牌方法,依照价高者得的准则确认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