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1:30
建造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工程总承揽人经发包人赞同,将其承揽的某一部分工程或若千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揽人,与其签定承揽合同项下的合同。建造工程分包合同胶葛的统辖权归于谁呢?请阅览下文了解!
建造工程分包合同胶葛统辖权归属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了下列几种统辖:等级统辖、地域统辖、指定统辖和移交统辖。
(一)等级统辖等级统辖是指公民法院系统内区别上下级公民法院之间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的分工和权限。等级统辖的确认,在我国立法上首要是以案子的性质、案子的影响的巨细为规范。
我国等级统辖的特点是:一是基层公民法院至最高公民法院依法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二是等级统辖的要点在于区别基层公民法院和中级公民法院的分工;三是等级越低的法院受理的榜首审民事案子量越大,等级越高的法院统辖的地域规模越广但实践受理的榜首审民事案子量越小。
(二)地域统辖地域统辖是指确认同级的不同区域的公民法院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地域统辖,包含一般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协议统辖、专属统辖和一起统辖。
1、一般地域统辖。一般地域统辖是指依照当事人所在地与公民法院辖区的从属联系所确认的统辖。该类统辖遵从"原告就被告"的准则,即原告申述应到被告一切地的公民法院提出。
2、特别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所确认的统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特别地域统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合同实行地公民法院统辖。
(2)因稳妥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稳妥标的物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3)因收据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收据付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送和联合运送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运送始发地、目的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3、协议统辖。协议统辖是指依据两边当事人的约好确认的统辖。在我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协议统辖应当契合下列条件:榜首,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以书面的方式进行约好;第二,只能就合同胶葛进行约好;第三,约好只能针对榜首审法院的统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好;第四,协议统辖法院的规模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统辖不得改变专属统辖和等级统辖。
4、专属统辖。专属统辖是指法令规则某些诉讼标的特别的案子由特定的公民法院统辖。
专属统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即专属统辖的案子,只能由享有专属统辖权的法院统辖,其他法院无权统辖,法令也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改变专属统辖。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适用专属统辖的案子有以下三种:
榜首,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作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第三,因承继遗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承继人逝世时住所地或许首要遗产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三)指定统辖和移交统辖
1、指定统辖。指定统辖是指上级公民法院在法令规则的景象下,对某个详细的案子,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公民法院予以统辖。
2、移交统辖。移交统辖是指公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受诉公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统辖权,而将案子移交给有统辖权的公民法院。
建造工程分包合同胶葛统辖权归属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了下列几种统辖:等级统辖、地域统辖、指定统辖和移交统辖。
(一)等级统辖等级统辖是指公民法院系统内区别上下级公民法院之间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的分工和权限。等级统辖的确认,在我国立法上首要是以案子的性质、案子的影响的巨细为规范。
我国等级统辖的特点是:一是基层公民法院至最高公民法院依法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二是等级统辖的要点在于区别基层公民法院和中级公民法院的分工;三是等级越低的法院受理的榜首审民事案子量越大,等级越高的法院统辖的地域规模越广但实践受理的榜首审民事案子量越小。
(二)地域统辖地域统辖是指确认同级的不同区域的公民法院受理榜首审民事案子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地域统辖,包含一般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协议统辖、专属统辖和一起统辖。
1、一般地域统辖。一般地域统辖是指依照当事人所在地与公民法院辖区的从属联系所确认的统辖。该类统辖遵从"原告就被告"的准则,即原告申述应到被告一切地的公民法院提出。
2、特别地域统辖。特别地域统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所确认的统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特别地域统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合同实行地公民法院统辖。
(2)因稳妥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稳妥标的物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3)因收据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收据付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送和联合运送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运送始发地、目的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公民法院统辖。
3、协议统辖。协议统辖是指依据两边当事人的约好确认的统辖。在我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协议统辖应当契合下列条件:榜首,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以书面的方式进行约好;第二,只能就合同胶葛进行约好;第三,约好只能针对榜首审法院的统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好;第四,协议统辖法院的规模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统辖不得改变专属统辖和等级统辖。
4、专属统辖。专属统辖是指法令规则某些诉讼标的特别的案子由特定的公民法院统辖。
专属统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即专属统辖的案子,只能由享有专属统辖权的法院统辖,其他法院无权统辖,法令也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改变专属统辖。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适用专属统辖的案子有以下三种:
榜首,因不动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作胶葛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第三,因承继遗产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承继人逝世时住所地或许首要遗产所在地公民法院统辖。
(三)指定统辖和移交统辖
1、指定统辖。指定统辖是指上级公民法院在法令规则的景象下,对某个详细的案子,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公民法院予以统辖。
2、移交统辖。移交统辖是指公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受诉公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统辖权,而将案子移交给有统辖权的公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