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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林权流转如何办理,有哪些相关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03:54
团体山林——是指林地一切权为团体的山林的总称。团体山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自留山:指林业“三定”时期划给农户运用的山林,林地所用权属团体,农户享有无偿运用权,实施的是“生不补,死不收”长时间不变的方针,自留山主对其栽培的林木享有一切权,并答应承继。其运营不需要签定承揽合同。
⑵职责山:①分包到户:指林业“三定”时期分包均山到户的职责山,以及本次林权制度改革承揽到户的团体山林。②联户承揽:指“三定”时期团体山林分给村(组)的联户,多户联合承揽运营,共有一个林权证。职责山实施的是承揽运营的方针,承揽者有必要与发包方签定承揽合同,清晰两边的责、权、利。其林地一切权属团体,个人享有承揽运营管理权,承揽期内答应承继。
⑶其它方法承揽:其他方法承揽又称大户承揽,是指本团体经济安排单个农户以其他方式(为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承揽的林地,不包括上述“分包到户”方式承揽运营的林地。
⑷团体统一运营:指不分山不分股,仍由团体统一运营的林地。
⑸团体股份运营:林地一切权属团体,山林仍由团体运营,实施联户协作、均股均利,林地林木折股均分到农户的林地。
那么,团体林地林权流通又该怎么处理呢?需要办哪些手续?通过哪些政府部门?
1、依照《农村土地承揽法》、《乡民委员会安排法》等相关法令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团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定见》等相关规则处理流通。一是归于能够流通的森林资源,公益林等禁止流通。二是契合程序规则,需举行乡民会议表决,而且需三分之二以上乡民或乡民代表赞同。以及是否评价等。
2、持林权挂号请求表、流通合同及乡民赞同流通的证明文件、原林权证、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请求,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检查、安排勘界(依据状况也可不勘界)、公示等。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林业主管部门签署定见后报政府检查签字,之后打印发放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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