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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招标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23:40
在进行投标的时分,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状况下,咱们应该怎么办呢?这需求咱们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在投标时能够更好的进行处理。那么,详细应该怎么做,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同和投标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施工合同与招投标不一致的,归于阴阳合同,依照招投标后通过存案的中标合同来确认各自权利义务。
《投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投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宣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缔结书面合同。投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缔结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投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五十九条 投标人与中标人不依照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缔结合同的,或许投标人、中标人缔结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能够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造工程另行缔结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与通过存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存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以上便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当咱们遇到这样的状况就要依据相关法令的规则来进行处理。才能在投标的时分愈加简单顺畅的进行,当然咱们要清楚这是归于一种阴阳合同,需求确认各自权利义务。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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