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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回避申请可以由谁提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8:11
我国的案子审理分为刑事和民事案子,一般民事案子比刑事案子的罪过要轻得多。可是他们两个都是实施逃避准则的,与案子相关的人员或许有利益联系的人员有必要逃避案子的审理。那么,咱们今日就来学习学关于刑事案子的逃避准则,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刑事逃避请求可以由谁提出:
刑事逃避请求可以由谁提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则,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享有请求逃避权。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办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自行逃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官僚求他们逃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许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自己或许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联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正处理案子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办人员不得承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背规则会晤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办人员违背前款规则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官僚求他们逃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办人员的逃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议;院长的逃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议;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逃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议。
对侦办人员的逃避作出决议前,侦办人员不能中止对案子的侦办。
对驳回请求逃避的决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请求复议一次。
本章关于逃避的规则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本章的规则要求逃避、请求复议。
综上所述,刑事案子的逃避可以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提出。而且小编上面为我们概括了刑事案子应该逃避的人员。期望我的答复可以处理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常识,欢迎到听讼网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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