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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纠纷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16:11

【问题提示】 
1、夫妻分家期间,一方所得产业应怎么切割? 
2、长时刻两地分家,离婚时产业怎么切割? 
3、分家期间的债款怎么处理? 
4、分家期间,孩子的抚养费能够要求对方承当吗? 
【事例1】分家了,就再别来找我 
宋磊自小喜爱书法,20岁起独立寓居在爸爸妈妈留给自己的4间平房内研讨书法,30岁还未婚。19%年3月经人介绍与郭琳相识,在两边爸爸妈妈的敦促下,宋磊只对4间平房进行了简略装饰就于当年国庆节成婚了。 
宋磊酷爱书法,喜爱一个人独处,郭琳喜爱热烈,性格开朗生动,婚后两人虽一起日子,但因短少了解,两人的兴趣爱好不同,又短少交流,所以爱情一向比较冷酷。成婚3年郭琳也没有怀孕生子,这使得夫妻联系愈加冷淡。1999年开端,宋磊开端热心文学创造,他把自己对日子的种种感触写成小说,陆陆续续地向报纸杂志等媒体投稿,但没有一篇被选用。就在宋磊因连连被退稿遭到冲击而痛苦万分时,郭琳非但没有安慰鼓舞,还冷言冷语,抱怨宋磊白白浪费了许多金钱和时刻,而宋磊又以为妻子郭琳没有作业,好逸恶劳,还一味地抱怨自己,底子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 
日子上的困顿让小夫妻的爱情日子越发的不如意,郭琳开端让宋磊和她均担家务,而且只需看到宋磊写作就吵个不断,为此,夫妻联系变得紧张起来,而且争持不断,常常为了一点小事争持不休。 
为了不受搅扰,安心写作,2000年宋磊搬进了别的搁置的房间,开端和郭琳分家。除了一同吃饭外,宋磊的悉数时刻都用来进行文学创造。总算他的中篇小说宣布了。2001年10月宋磊收到了4000元的稿费,由此愈加坚决了走文学创造的路途。今后他每年宣布一部小说,2002年收到稿费4500元,2003年收到稿费6000元。但是小说的宣布未能使他们的夫妻联系得到改进,在郭琳看来,这些小小的钱并不能给他们的日子带来什么改进,写作仍是一件浪费时刻的工作。争持仍然在不断的持续,宋磊视郭琳为陌路,他们的联系愈加恶化。就这样两边又保持两年不愉快的夫妻日子。 
2005年4月,郭琳不胜宋磊的冷酷,向法院申述离婚,宋磊也赞同离婚,但两边就一起寓居的4间房子和宋磊的14500元稿费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郭琳以为,4间房子在婚后一向夫妻一起寓居,所以她应分得2间;宋磊的14500元稿费也应分得一半。而宋磊以为,4间房子均为自己婚前所得,郭琳未出一分钱,稿费更是自己创造所得,特别是自己的创造一向未得到郭琳的认可,她对自己搞创造二直冷言冷语,所以这些稿费与郭琳不相干,坚决不赞同与郭琳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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