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能向肇事者追讨哪些损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23:152004年5月1日起,《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正式实施,国务院《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一同废止。关于交通事端危害补偿项目及补偿规范,以往由《方法》规则,触及人身危害补偿的其他案子的补偿项目和规范也是参照《方法》核算。首要包含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别规范;二、路途交通事端补偿项目的补偿规范;三、路途交通事端产业补偿金额的补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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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是这样的:我和我儿子在16号那天走人行道过马路的时分,被一辆轿车撞了。但其时因严重孩子出事所以没维护现场,直接和肇事车一同送还在去医院了。现场没有监控,但肇事者供认事端。(肇事者其时在和副驾驶方位上的孩子说话。我其时拉着我儿子的手,但一同在打电话。) 我现在膝关节骨裂,我4周岁的儿子大腿骨断了。这个事端是司机全责吗?我能够向肇事者追讨那些丢失?
听讼网律师回答:
1、我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则:“在路途上发作交通事端,车辆驾驶人应当当即泊车,维护现场;形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当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敏捷陈述值班的交通警察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化现场的,应当标明方位。”而该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差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补偿职责;有根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差错的,根据差错程度恰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职责;机动车一方没有差错的,承当不超越百分之十的补偿职责。”从你反映的状况看,尽管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是正确的,但由于机动车方未维护好事端现场,导致无法确认两边职责,存在必定差错。不过,考虑到机动车方是为了抢救伤者而未能有用维护现场,并非有意损坏现场,假如机动车方有目睹证人等根据证明伤者其时是违章横穿马路,存在差错,那么就能够恰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补偿职责。2、 补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膳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补偿金(医疗完结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精力危害抚慰金(伤残状况下)、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用具辅佐费。
相关法令知识:
路途交通事端补偿规范的法令根据
新法令在废止《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的一同,并未就相应的危害补偿项目及规范作出规则,而是在该法令第95条第2款规则:“交通事端危害补偿项目和规范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履行”。这当然契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力,但由于现在国家并未就交通事端危害补偿项目和规范拟定相应的法令,而触及人身危害补偿的规范只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简称《人身危害补偿解说》)。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端危害补偿案子时,确认补偿项目及规范只能根据该司法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