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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与标准怎么明确产权续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10:21
最近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又再一次引发了热议,首要是由于人人一直在忧虑的房子到期后的土地续期问题总算在实际中发作了。“撞限”事情的发作,让人们又一次忧虑起来,70年后,自己房子该何去何从?
不断上涨的地价和不断价值降低的房子
信任大部分人现已都能了解清楚,所谓的房子产权70年指的是土地的运用权,而非建在这块土地上的房子的期限。由于我国是土地国有制,一切的土地的运用都是从国家手里租借来的,所以是有期限的;而房子归于私家产权,是遭到法令保护的,永久的。在搞清这两个问题后,咱们就能发现这其间的存在的一些对立。
一是,城市的住所用地的价格不断上涨,总体上是一个不断向上的增值进程,而房子却是不断折旧的,价值不断降低的。
二是,房子是有必要建在土地上,但土地是有运用期限的,房子却是永久的。不能由于土地到期了,没有续费,就可以强行撤除房子,掠夺购房者的产权。
总结来说便是土地的增值,房子的价值降低,房子产权的永久性和土地运用的有限性,造成了这样一个“撞限”的状况和对立发作。并且仍是我国楼市特有的一种对立。
实际太杂乱 法令也难断
依据现在的法令来看,也便是2007年10月1日经过的物权法来看,第149条规则:住所建设用地运用权期间届满的,主动续期。非住所建设用地运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令规则处理。这儿看到关于住所用地,法令规则的是主动续期。
可是咱们知道,所谓的续期就需要再签定土地出让合同,签了合同就要依照规则付出土地的出让金。便是在这给钱的环节上,没有出台了具体的规则。谁来交?怎样交?交多少?假如职责的主体和内容都不能清晰,那么所谓的续期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在人大经过的物权法中,关于土地产权这一条的释义中提到:续期的期限、土地运用费付出的规范和方法,由国务院规则。而非人大不愿意去拟定一个一致的规范,而是状况过分杂乱。
有人说,莫非不该该是开发商交吗?咱们之前买房子时不都是开发商交的。其实这儿咱们都误解了。
事实上,咱们用那么多钱买的房子,真实花在房子的钱仅仅一部分,还有一部分都是土地出让金的钱,一般来说,大概在4-5成左右。房价简略的说便是地皮价加上修建的本钱,所以致始至终买地花的钱的都是咱们购房者来掏的。
那好,就有业主们自己凑钱,一致交纳。但实际是,一个项目好几千人,每个人的主意都不相同。续多少年?1楼和顶楼的规范相同吗?临街楼和楼王是否付出相同的价格?这其间的可变要素太多,规范难一致。特别是涉及到切身利益时,咱们都变得分外的慎重和仔细。
关于购房者来说,也不必过分垂青这样一件事,且不说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依照50年的期限规划,很少有住到70年的。即便有,只需房子是你的,就不必忧虑自己的权益遭到侵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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