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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自动离职单位可以起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02:12
事业单位是指校园、医院等具有公益性质的单位,事业单位的人员分为有编制和无编制的两类,假如职工主动离任的,或许会给单位形成丢失。那么,事业单位职工主动离任单位能够申述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假如由于职工的主动离任,给单位形成巨大丢失的,单位是能够申述,要求职工予以补偿的。
我国实际条件下职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作业范围遭到很大约束,无法进入世界大企业作业,找不到抱负的作业,无法处理社会保险事宜,也无法处理出国的相关手续,职工十分苦恼。此类人事档案与职工别离的现象十分之多致使也成为社会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职工和未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职工两部分,其间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的职工与单位的劳作联系适用《劳作法》,其辞去职务条件、辞去职务程序和辞去职务胶葛的处理均适用《劳作法》及调整劳作联系的行政法规。现在,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方校园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联系就不适用《劳作法》,其辞去职务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去职务暂行规则》,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够提出辞去职务,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去职务请求起三个月内,予以处理辞去职务手续,发给辞去职务证明书,而且按国家关于活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则,进行人事档案移送、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去职务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实行提早告诉的责任即可。
可是以下四类人员辞去职务有必要通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否则是不能辞去职务的:(一)国家和省、市(区域)要点科研项目的首要担任人和事务主干,辞去职务后对作业或许形成丢失的;(二)在边远区域、少数民族区域作业的;(三)从事特别职业、特别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作业,或曾从事国家机密作业,且在规则的保密期内的。
未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去职务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则》,争议两边应当在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职工和未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职工两部分,其间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的职工与单位的劳作联系适用《劳作法》。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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